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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久耕落马模式”是不可靠的

2012-09-24  本文来源于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周久耕落马模式”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公众用“雪亮的眼睛”发现官员涉嫌腐败的线索,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举报;其二是公众督促、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严格办案,对涉嫌腐败的官员予以严厉惩处。这样的查处过程充满了很大的偶然性,从中看不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性。

  媒体报道,针对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达才在“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笑脸”的不当行为和佩戴多块名表等问题,陕西省纪委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陕西省委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调查中发现的杨达才的其他违纪线索,省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

  在党纪政纪处分中,撤职是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形式。“表哥”杨达才被撤销党政职务,可知他目前被查实的违纪问题十分严重,纪检机关正在进行的进一步调查,不排除还会发现他涉及的更严重的问题。由此看来,“表哥”很可能像三年多前落马的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那样,因在公共场合的不当言行遭受网友“人肉”搜索,由此暴露出与正常收入严重不符的高消费行为,进而被纪检机关、检察机关查出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最终中箭落马身败名裂。如果杨达才重蹈周久耕的覆辙,其结果就是“周久耕落马模式”的复制版,即以现在他被撤职而言,也堪称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取得的一个阶段性胜利。

  “周久耕落马模式”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公众用“雪亮的眼睛”发现官员涉嫌腐败的线索,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举报;其二是公众督促、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严格办案,对涉嫌腐败的官员予以严厉惩处。这一模式其实并非始自周久耕落马,只不过在当今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由于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舆论监督日渐发达,公众监督的上述特点得到了更直接的体现,公众监督的威力也得到了更充分的发挥。

  当然,也有网友对“周久耕落马模式”高兴不起来,认为这样的查处过程充满了很大的偶然性,从中看不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性。一种有代表性的看法是,“周久耕落马模式”是不可靠的,真正可靠的还是要健全制度、完善法治,通过强化预算约束、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等手段全面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制约。

  从长远看,反腐败最终有赖于健全制度、完善法治,但揆诸现实,在具体的反腐败实践中,在查处“周久耕抽天价烟”、“杨达才戴十一块表”等案件的过程中,首先在发现和举报线索、推动纪检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这两个环节上,公众监督发挥了突出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往往是不可替代的。一些人对“周久耕落马模式”评价不高,恐怕还在于对公众监督抱有过高的期望,认为公众监督如果只能起到偶然性的作用,只能达致某些偶然性的结果,就不值得寄予信赖与希望。

  这对公众监督是一种误解。说到底,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样,主要是一种权利监督,其启动与运作难免带有一些偶然性,不像行政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权力监督那样具有高度程序化的机制,一旦启动往往就能达致某种必然性结果。我们不能指望通过公众监督对所有有贪腐嫌疑的官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实际上,权力监督也做不到这个地步),但我们可以期待的是,只要公众的眼睛发现了官员贪腐的蛛丝马迹,就要锲而不舍地穷追猛打,通过这样的努力,既给权力监督机关提供线索,又给他们施加巨大压力,使他们不能不对公众的发现做出回应,不能不对沸腾的舆论有所交代,直到权力监督与权利监督形成合力,将周久耕、杨达才们拉下马来才罢休。

  在一个又一个“天价烟局长”、“世界名表哥”中箭落马的生动故事中,我们看到了公众监督在新技术、新理念支撑下不断发力壮大的态势,也看到了公众监督未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责任编辑:陈丽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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