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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人容颜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2012-02-28  本文来源于新京报    作者:姜泓冰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真正支撑这个少年犯罪的心理基础,恐怕却是因为在成长道路上,从没有人教会他敬畏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

    陶汝坤和周岩的合影
陶汝坤和周岩的合影   

        是什么,让一个17岁少年对一个16岁少女纠缠数月不肯放弃、最终不惜泼油火烧毁掉她的容颜,从而也断送了自己的人生?

        如果给作案的合肥中学生陶汝坤发言的机会,他大概会说是因为“爱”。但“爱”到不顾对方意愿强求、得不到便放火烧人,只证明了他丝毫没有意识到“爱”应与尊重、爱护相连,完全被狭隘自私的占有欲所控制、扭曲了。

        如果询问网友,有人会将原因归结为“官二代”,借了父母权势庇佑而放纵成性。“合肥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和“市规划局某处长”是否算高干,有待商榷。随意将一起案件贴上“官二代作恶”标签,是在人为制造阶层隔阂,扭曲社会心态,任伤害、仇恨扩散,遮蔽了事件的本原与意义,那会是对社会的更大伤害。

        从心理学角度看,陶某或有些人格偏执,理性发育不良。但真正支撑这个少年犯罪的心理基础,恐怕却是因为在成长道路上,从没有人教会他敬畏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如果我们愿意追想,当年让瘦小的农家子弟、云南大学生马加爵冷静地连杀四位同舍学友,或者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激情犯罪”、将被撞者杀人灭口的行为背后,有的都是同一种心理基础——缺少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感。

        不必附加什么标签,生命本身必须得到尊重。纷纷攘攘的归真堂采熊胆事件中,不管是否如某些人推断,背后藏有某种别有用心的利益计较,网民们的表现都使人欣慰,因为其中有着跨越狭隘族类界限和实用主义立场,对于生命本身的怜惜与大爱。

         在一个没有神坛的时代里,如何学会敬畏生命?首要的,当然是教育。从家庭到学校教育,都应当教会所有孩子从小保持对于自然、生命的爱与敬意,教会他们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人,而不是粗暴强求划一。

         比教育更为重要的,是由政府开始,致力营造一个尊重个人、尊重生命而不是滥用财富与权力的社会环境。敬畏生命,无须挂在嘴边、空洞说教,而应从制度上切实建设。

        一个社会,如果可以心安理得地让一群孩子停课充当“礼仪小姐”、冒着大雨或烈日等候官员到来的一刻,或者让他们在路上对着高级轿车里的投资客鞠躬行礼,如果只因爹娘有权势,孩子就能吃空饷、逃责罚、耀武扬威……这样的社会里长大的孩子,唯我独尊、“只敬衣冠不敬人”怕已是本能,如何才能懂得敬畏生命、平等待人?

 

(责任编辑:徐灵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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