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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并无太多实惠

2012-11-24  本文来源于红网    作者:邓海建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有一点几成共识:只要收入水平不至于免除公众的生存焦虑,那么,围绕个税起征点的纠结就不会止歇。在柴米油盐等必需品仍处于价格敏感的今天,“提点”或“免税”的主张总能迎合民意,看起来,起码很像“还富于民”的道理。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称,提高起征点,中低收入者得不到任何实惠。他分析,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后,工薪阶层纳税面由28%降到7.7%,收入处于工薪阶层塔基、塔腰的都已经被排除在外,不用缴一分钱的税。再减负的空间并不大。(11月23日《人民日报》)

  有一点几成共识:只要收入水平不至于免除公众的生存焦虑,那么,围绕个税起征点的纠结就不会止歇。在柴米油盐等必需品仍处于价格敏感的今天,“提点”或“免税”的主张总能迎合民意,看起来,起码很像“还富于民”的道理。

  很遗憾,贾康先生的说法看似“不尽人意”,却是不争的事实。首先,个税的意义,不仅仅是收钱,更重在“调节”,譬如我们说得最多的“抽肥补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3979元,月均收入大概在2000元左右——将之与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对比,显然眼下的个税起征点对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已不构成税负压力。那么,在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已经由28%下降到7.7%的背景下,再去上调至万元,结果必然是“肥”的抽不了、“瘦”的补不到,于公共利益有什么好处?

  其次,我们对税改的期待,不能仅仅局限于一个“起征点”。正如专家所言,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发挥更大作用,使税负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合并计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虑人均收入水平的差异,区别对待”,而不仅仅是在提高起征点上讨价还价——换言之,即便一步到位取消了个人薪资所得税,分配上的失衡、税制上的沉疴,并不能因此而自动纠偏。

  从这个意义上说,“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对中低收入者无意义”并不是一个缺乏理据支撑的结论。然而,值得慎思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为什么公众对起征点如此痴缠有加?专家着眼于税制全局,而民众更看重微观层面。打个比方,专家在构建一个长远的“西瓜”,而市民则希望通过起征点的不断调整来捡拾眼前的“芝麻”。这种错位,造成了彼此间的鸡同鸭讲,或者说,这恰恰是民众在生存痛感与收入压力之下的条件反射。尽管起征点上调已经越来越意义寥寥,更像是“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但在收入格局没有根本改观与调整的当下,这也是最朴素而真实的民意诉求。

  如何化解这种“芝麻”式的焦虑,如何在个税改革中理性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恐怕不能仅仅以常识或理论教化民众,真正的破题之举,还在于弥合基尼系数上的痛感、在初次分配中保障劳动者的体面与尊严。

 

(责任编辑:李艺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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