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听老人讲老北京的流氓,出头替人“平事”(摆平双方纠纷),进了屋内,从炉子里用手拿出一个火红的煤球往大腿上一放,“嗞嗞”响着并冒着白烟,味道并不比燎猪毛更好闻。得理的一方倘若不让人,不给个面儿,除非你也拿个煤球放在腿上。否则,必遭群起而攻之,一顿“开锅烂”(暴打)是免不了的。这有点像《教父》里的桥段。
我上学时的北京流氓就不行了,碴架、劫道(拦路抢劫)、拍婆子(强交女朋友),往往以人多势众取胜,再也见不到老北京那种有狠劲、仗义劲且讲究公平的流氓。现在的流氓变成什么样,我已经说不上来。鲁迅探讨过流氓问题,写过一篇杂文《流氓的变迁》。他说:“然而为盗要被官兵所打,捕盗也要被强盗所打,要十分安全的侠客,是觉得都不妥当的,于是有流氓。”他说流氓是那些“要十分安全的侠客”变种,大抵从老北京的流氓身上才可以找到影子。
如今的流氓或许已经升级换代,有一些混进股市里、基金公司里,还有一些混进其他组织机构里。这些人抢起钱来,岂止是“十分安全”,简直是“十二分安全”。因为很多“抢钱”规则,是管理证券市场的“官家”与他们共同合谋制定的,“官兵”自然不会去打他们。股民、基民被这些人“抢”了钱,只能“哀其不幸”,因为“官家”有言在先,一句“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说得明明白白,早就告诉你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己来”,怨不得别人“抢”钱。
《人民日报》去年12月29日有一篇文章讲负担过重让中等收入者成伪中产,举了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王媛为例。“说到股票、基金等财产性收入,王媛只能苦笑。”“最近打开账户一看,投进的10来万元钱,现在缩水了一半不止。基金除了一只还稍微稳定点,其他的大约已经亏了50%。”王媛是个案,再看1月6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文章提供的整体数据:“在2011年,A股流通市值锐减了2.8万亿元,如果将流通市值损失平摊给7000万股民,每个股民人均亏损超过4万元,低收入者损失惨重。”同日同报还有一组数据:“2008年到去年上半年,基民总共亏损了7101亿元,基金公司却收取了近600亿元的管理费,银行收取的托管费则高达188.23亿元,客户维护费也有84.87亿元,而券商也拿到了186.48亿元的佣金。不少投资者感慨道,到头来受伤的只有中小基民。”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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