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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划定钓鱼岛基线符合国际法

2012-09-13  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新闻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0日就中国政府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一事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0日就中国政府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一事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相关做法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精神。

  有记者问: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秦刚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相关做法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精神。具体情况请查阅外交部网站。

  附: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

  一、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钓鱼岛1北纬25°44.1东经123°27.5

  2、钓鱼岛2北纬25°44.2东经123°27.4

  3、钓鱼岛3北纬25°44.4东经123°27.4

  4、钓鱼岛4北纬25°44.7东经123°27.5

  5、海豚岛 北纬25°55.8东经123°40.7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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