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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大赛宣传和接待事宜通知

2011-04-27  本文来源于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作者:小小鸟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色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做好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新闻宣传与组织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色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做好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新闻宣传与组织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赛的新闻宣传

  为了更好地配合大赛的新闻宣传,宣传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色旅游和参赛选手的情况,请各地旅游局提供以下资料:

  (一) 本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图片2-3张(图片大小不小于500KB或以投影清晰为准)。

  (二) 每名参赛选手的个人简历及爱好的资料并附2张生活照片。

  (三) 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发在或上。

  (四)  请各地尽快将制作的5分钟DVD短片寄(发)出。该短片将根据大赛新闻宣传和录播的需要剪辑播放。

  以上资料请于11月15日之前寄(发)出。

  二、关于大赛组织接待工作

  为做好大赛的组织接待工作,现将接站的安排如下:

  (一)各地代表队来京乘坐列车车次或航班号,建议以大赛组委会会务组提供的车次和航班为主(详见附表),以方便大赛选手的接机(站)。

  (二)大赛组委会会务组将于11月25日上午5:00-下午6:00分别在国家旅游局、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和北京西站设立接待点,安排接车和送往大赛地点。

  (三)请各地参赛选手及领队将乘坐车次及航班情况填写在附表中,并于2006年11月20日前传真或发E-mail至大赛组委会会务组。

  传  真  010—65201532

  王晓宁  010—65201542 

  王  伟 010—65201546 

  张昌伟  010—65201543  

  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苏红网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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