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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改革还是反复性改革?

2011-11-15  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晓忠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近日,古巴政府通过了允许私人买卖房产的法律。于11月10日生效的新法律目前仅允许本国公民和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在双向缴纳交易金额4%的税率下买卖、捐赠和继承房产。这次不动产的革新既结束了古巴近年来住房交易非法状态,又把古巴2007年重启的涉猎300多项改革工程推向新的深度。

  11月10日,古巴破天荒地第一次解禁了房地产交易,古巴人从过去的“住房互换”(或“私下黑交易”)变成自由购买,这是劳尔·卡斯特罗推动的古巴经济改革中里程碑的事件。最有趣的是,如果这事发生在1980年代,我们会说这只一种体制战胜了另外一种体制,历史又终结了一次;但这事发生在2011年,发生在美国反思次贷危机、欧洲反思欧债危机的时间点,大家都承认遭遇到一些系统性的难题。我们选用和PS了《Guevara died in the ground》的涂鸦:格瓦拉身后的土地,房地产崛起了。革命的目的不是游荡,而是定居。

  近日,古巴政府通过了允许私人买卖房产的法律。于11月10日生效的新法律目前仅允许本国公民和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在双向缴纳交易金额4%的税率下买卖、捐赠和继承房产。这次不动产的革新既结束了古巴近年来住房交易非法状态,又把古巴2007年重启的涉猎300多项改革工程推向新的深度。

  变革在古巴并不新鲜,1982年和1992年古巴曾推行过两次改革。不过,古巴前两次改革都烙有为摆脱生存困局的功利化和工具化痕迹,且在困局稍有缓解懵然启动的改革之窗就因执政者担心改革导致党领导作用淡化、贫富差距加大、非法支付和贪腐增多等而稍纵即逝。如菲德尔·卡斯特罗从1986年开始实施一系列“纠偏运动”结束了1982年启动的改革;2003年下半年菲德尔又对1992年应对苏联解体等启动的长达近12年的改革陡然降温。因此,古巴前两次改革都给外界以循环反复之不确定性。

  坦率地说,劳尔执政以来推行的主要经济改革举措大都是前两次改革内容的继承和深化。以房改为例,该项改革被外界解读为古巴改革驶入深水区的佐证,但早在1982年的改革中就已有允许私人自由买卖房屋的相关内容,但鉴于资本密集型的不动产买卖加剧贫富差距和大量寻租设租现象,最终古巴政府在1986年的纠偏运动中禁止了买卖房屋政策,而之后的1992年古巴改革基本未涉房改;当然这次古巴房改内容相对1982年更丰富和细化,如为防止房产投机明确规定每人只可拥有一套永久住房和度假住房,同时规定房屋买卖致人无家可归,政府有权认定交易无效。这客观上缓解了类似上次允许房屋买卖迅速激化的社会贫富差距问题;同时房改有助于缓解当前100多万住房缺口给政府带来的压力。此外,这次改革允许持有可交换比索(CUC)者买卖电子产品、实行土地承包制、允许外资投资除防务等外的其他所有领域、扩大个体经营项目以及削减政府和国企冗员等,既是对前两次改革的延续又有相应重新。

  然而,古巴改革依然给人以脱困工具而非发展手段之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古巴出口商品价跌量萎而国际石价、粮价上涨,使古巴缺乏更多外汇收入用于购买石油和粮食等基本生活生产必需物资。这导致政府每月派发的粮食等仅能满足民众月度消费的三分之一,居民为补足需求缺口不得不在市场高价购买生活物质。同时石油、杀虫剂等供给缺口使古巴许多生产设施停产、减产,全国660多万公顷耕地中超过一半被撂荒。因此,在古巴政府财政拮据、国有企业主导下的生产力无法有效释放下,古巴开展的改革带有明显的减负增效特征。如发放大量个体经营执照、允许私人承包限制土地和允许房产交易等,为国企和政府即将继续的百万裁员谋划就业渠道,并减轻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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