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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安局长救人看人性之美

2012-04-13  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    作者:斯涵涵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依然是车祸,依然是肇事司机逃逸,假如没有人伸出援手,可能导致大型车辆的二次碾轧,那么小悦悦式的悲剧就会重新上演。

公安局长救人

 

         广东东莞男子蒋某军被一辆面包车撞伤,不省人事,肇事司机逃逸。凤岗公安分局局长罗建军路过事发现场,指挥 同行民警救人并处置事故。伤者妻子张某兰赶到现场后指责罗建军是肇事者。围观者也纷纷怀疑。在罗建军亲自督办下,警方16小时抓获肇事者,张某兰称对误会 感到十分懊悔(4月12日《广州日报》)。

  依然是车祸,依然是肇事司机逃逸,假如没有人伸出援手,可能导致大型车辆的二次碾轧,那么小悦悦式的悲剧就会重新上演。而公安分局局长罗建军此 时挺身而出,迅速指示同行民警将所驾驶的车辆停靠在伤者后方20米处,亮起应急灯,警示途经车辆注意。同时,立刻指示指挥中心调度110、120及交警大 队迅速到场救治伤者及展开事故调查。面对伤者亲属和围观者的指责依然不改初衷。于是事情有了圆满结局:伤者得到救治,肇事司机得以抓获,民警们还捐款帮助 受害者家庭渡过难关。人们为其舒口气后,却对公安局长的救人身份发出质疑:假如不是公安局长,这件事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又会引发什么样的法律纠纷和争议?

  如此的疑问实在是一种矫情。笔者认为,“你就是肇事司机,不然哪有那么好心救治伤者?”,这种想当然的诘问是对好心助人者的无形伤害,而囿于救 人者的身份,对事件产生“顺理成章”的推理亦是对公共道德的二次“碾轧”。诚然,罗建军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固然出于其职业的敏感性,但是更出于一个现代 公民的传统美德。

  面对躺在地上的伤者,在陈贤妹眼里是当时没想别的,“就是想救人”,在罗建军心中何尝不是救人要紧?昏暗的街巷里,伤害小悦悦的肇事者仍然被揪 出,宽畅的主干道上快速抓获肇事逸者原本正常,怎么反成只因局长之故?在法律为助人为乐者保驾护航之余,还需公众对善行给予热烈的掌声,对善良给予更多呵 护。围观者对助人者目的的无端猜疑、“舆论”对助人者身份的过于聚焦,在道德血液本就稀薄的当下,会使得人人向善之心遭遇寒流。看“身份”救人与靠“录 像”说话一样可怕。

  救与不救,在善良人眼里只是一个本能反应,如此才既有陈贤妹,也有罗建军,还有最美女孩拦车救人,也有最美妈妈伸臂接童,他们无所谓身份高低, 性别也不同,但身上无一不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抑恶扬善,以君子之心,度好人之腹,这样好人好事才会越来越多,也才能人性彰显,大 爱永存。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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