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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之心”大伤民心

2011-05-18  本文来源于浙江在线    作者:付彪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茅台镇政府打着打造“国酒之心”文化的幌子,行着野蛮搬迁之实,大伤民心。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焦点访谈):环茅南路坐落于贵州省仁怀市的茅台镇,是一条已有多年历史的繁华商业街。5月1日,许多商户接到镇政府通知,所有商铺必须卖当地白酒,不卖的2天内必须搬迁,搬到哪儿政府不管,也没有任何补偿。许多商户未按时搬迁,镇政府则派出执法队,强行扣留商铺货物。(5月16日《新华网》)

  为建设酒文化、打造“国酒之心”的对外形象,当地政府在事先既未征求商户意见,也没有出台任何搬迁方案的情况下,仅凭一纸通知,就强制叫停商户合法经营、扣押合法财产,这与国酒闻名于世的形象大相径庭。打着文化的幌子,行着野蛮搬迁之实,“国酒之心”大伤民心。

  “搬到哪儿政府不管,让他们自己想办法。”“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能,政府没有资金买单”,这哪儿像是一级政府的所作所为,倒是过去土豪劣绅的卑鄙无耻。然而,现实不容回避,“强制拆迁”、“暴力搬迁”已成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它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助长了少数执法人员的蛮横习气、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使党委政府蒙羞、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

  从过去嘉禾、宜黄事件的后果看,无论政府是出于善意也好、发展也好,“强制拆迁”、“暴力搬迁”的严重后果,都需由当地党委政府来承担。而在每次“强制拆迁”后,最令人心痛的却是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几乎处于冰点,有的甚至演变到对立和对抗。“嘉禾拆迁”、“宜黄拆迁”事件,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下具有全国的“特殊”影响。

  有鉴于此,抓地方特色建设,提升国酒茅台形象,决不可对群众的利益漠然置之。扭曲的政绩观和急功近利的权力冲动,不仅是对群众权利的严重侵害,也是对法律精神的肆意践踏。科学发展需要科学的头脑,而不是靠“强制搬迁”来打造损害群众利益的“观景”政绩。“有信之国,可成文明;无信之国,便是野蛮。”在政绩面前,“宗旨观”一旦出现偏差,“国酒之心”只能大伤民心!

  行文至此,笔者看到: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茅台镇政府违法违规“强制搬迁”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当迅速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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