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苏红网 > 红色观点 > 观点精粹 >

一次性发泡餐具5月起解禁 质量安全仍无标准

2013-03-14  本文来源于新京报    作者:廖爱玲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一次性发泡餐具被称作“白色污染”,14年来一直禁产禁用且多次查处。

  一次性发泡餐具被称作“白色污染”,14年来一直禁产禁用且多次查处。但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的一纸“21号令”,却将它突然解禁。食品包装专家和多家餐盒企业指出,发泡餐具目前缺乏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成熟完备的回收机制,呼吁政府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文件解决这些问题。

  昨天,记者从相关权威人士处了解到,质检部门正准备起草有关准入文件,此后发泡餐具才能真正实现重新上市。

  被禁每年仍销150亿只

  解禁源于今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进行局部调整,其中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其实早在2011年5月,国家发改委官网针对一次性发泡餐具就曾提出,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发泡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在保护环境和加强回收再利用的原则下,制定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准入条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及相关标准等。上述工作完成后,择机将其从淘汰类目录中删除。这实际上就为此次解禁铺了路。

  发泡塑料餐具由于在90年代造成大量“白色污染”,开始在铁路、航运客船和旅游船上禁止使用,此后全国范围内淘汰发泡塑料餐具,至今已有14年。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指出,由于发泡塑料餐具比此后的非发泡餐盒相比价格低廉,有市场需求,“现在国内仍有100多家企业在明里暗里继续生产着发泡餐具,每年大约有150亿只的销售量”。

  质检正准备起草准入文件

  昨天,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和多家餐具企业指出,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成熟完备的回收机制,仍是制约发泡餐具解禁的“3大难”,但目前都无明确答案。

  记者昨天从相关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相关产品处已得知发泡餐具从淘汰目录中删除的消息,由于发改委21号令到5月1日才生效执行,所以质检部门正在准备起草有关准入文件,此后发泡餐具才能真正实现重新上市。

  专家和一次性餐盒企业都认为,应尽快建立包括发泡餐具、非发泡餐具在内的塑料回收体系,同时可参考国际通行的“谁污染谁负责”原则,由管理部门向发泡餐具厂家按标准收取污染治理费,作为回收利用的经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

  ■ 分析

  发泡VS非发泡:各有优势应由消费者选择

  北京一家曾生产一次性发泡餐盒企业的总经理表示,发泡餐具问题虽多,但也有优点:生产透明餐盒一个需要20多克原料,而发泡餐具只需四五克,节约资源且价格也便宜。应该让消费者自己根据需要来选择,比如要装点米饭,就可以用发泡餐具,要装热的肉菜,或者想带回家在微波炉加热的,就选非发泡餐具。

  他说,发泡餐具在日本、欧美等很多国家都正常生产使用。对于5月份后是否重新生产,他表示要等相关具体政策出台。

  不过,一些非发泡餐具企业看法不同。一名负责人就认为,发泡餐具虽有上述优点,但它体积大、占地大、运输费劲,回收费用也大,综合成本加起来并不会比非发泡餐具少,“即便国家政策允许生产了,也并不打算进入发泡餐盒行业。” 

(责任编辑:袁云英)
相关阅读:
关于苏红网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投稿邮箱 | 网站招聘 | 友情链接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主管单位: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 © 2008—2013 苏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