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世纪》周刊对湖南邵阳当地计生部门靠抢走婴幼儿为财政创收,感觉相当震惊。一个地方政府,不是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来为当地百姓谋福利,而是想尽办法钻法律空子,甚至不惜触犯刑法,伪造证据,抢夺治下的未成年公民为自己获利,实在令人发指。
有不少网友在该事件报道网页下留言,表示了对邵阳当地计生办做法的愤怒,但也有个别网友觉得对待这些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愚民”,“运用怎么样的白色恐怖手腕都不为过”。对周边这种言论,我也能慢慢理解,从字里行间能读出来这些发帖网友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和对违法者的深恶痛绝。
违法计划生育法超生孩子,或者违法收养办法收养孩子,这都尚且属于民法范畴的事情,而公开抢夺别人的孩子只是为了能多收取罚款,或与福利院勾结获取更多的利益,这已经触犯刑法。后者的危害性更巨,对社会的毒害也最恶劣。
从《新世纪》周刊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邵阳当地计生部门不但抢走了超生家庭、非法收养家庭家里的孩子,还把人家亲生的且根本就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孩子抢夺走,这比光天化日治下对公民合法财产的抢劫更加恶劣。执法部门,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公然破坏其治下家庭的幸福抢夺婴幼儿作为盈利的手段,比起政府一贯严厉打击的人贩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能不令人发指。
万事皆有因果,邵阳当地计生部门这些胆大包天的执法者又因何铤而走险?原来,当地隆回县连续十余年,保持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的称号,该县制定的处罚和考核细则更为严苛。层层考核压力下,基层政府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看来有的时候,“先进”给人带来的压力大地惊人,但是这种为了“创先进”或“保先进”而不惜“使用非常手段”的做法,反映出的文本问题却是当地政府和官员并非是以“科学发展观”或“以人为本”这些理念为指导思想,而尊奉的纯粹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和“唯乌纱帽马首是瞻”的官僚主义。在这种官场文化氛围中,如果官员的命运仅仅由其上司来决定,如果这些“上司”也仅靠下属的“数字政绩”来评判好坏,那么不管让什么样的人来执法,他最后都可能会被驯化成目的只是“全心全意为自身利益不择手段服务”的执法者,干出各种各样的违法乱纪的事情,就会在情理之中。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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