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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不”的权利非常可怕

2012-04-26  本文来源于北京晚报    作者:苏文洋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融四岁,能让梨。”够善的吧?放在今天就是道德楷模。也有性本恶的例子,美国警察前几天把一个6岁女孩戴上手铐押送回家,因为这孩子在学校闹得无人能管。民主、人权对这样不懂事的孩子就不必讲了。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很可能不善也不恶,性本性,或曰性本白纸一张。当然,说性本善或性本恶也都能找到各自的理由。“融四岁,能让梨。”够善的吧?放在今天就是道德楷模。也有性本恶的例子,美国警察前几天把一个6岁女孩戴上手铐押送回家,因为这孩子在学校闹得无人能管。民主、人权对这样不懂事的孩子就不必讲了。

  人的成长史,大概就是一部“听话”的教育史。把一个个不听话的孩子教育成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在家里听家长的话、在社会听大人的话,长大以后听领导的话、听老板的话或听专家的话,总之就是要听话。

  不听话的代价是很大的。一个小学生不听“融四岁能让梨”的古话,还公开表示“孔融让梨我不让”(据说聪明的孩子不说不让,只说我没有哥哥我不用让),被老师在答案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四岁的孩子让不让梨,都只关乎天性,谈不上道德高尚与卑劣。老师打×的意义,更多的在于教育孩子要学会听话与说话,特别是学会听虚伪的话、说违心的话。一周前,山东一个14岁女学生不听老师的话剪掉长发,竟然以死抗争,从五层楼跳下自杀。有网友纷纷谴责学校“剪发令”,认为是死规定杀死了一个大活人。其实,老师也是为了培养孩子从小听话,长大了适应社会需要。最近还有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一时成为新闻。江苏省启东市汇龙中学高二学生江成博在全校3000多名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上,把老师写的演讲稿换成自己的演讲稿,未经校方审查通过就讲了出去。本来,每周一名“国旗下的演讲者”都是学校老师挑选出来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如今他却成了学校乃至社会一个已经证明是“不听话的孩子”。也属于提前“自我爆炸”了。

  不听话的悲剧很多很多,听话的问题也不少。2012年4月9日,云南一所有665名学生的村镇中心小学,其中300多名学生在校吃营养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孩子们印象最深的是,豌豆很多发黑,吃起来很涩,闻起来发臭,很难下咽,但由于学校规定不吃完饭菜就要罚款10元,所以大多数孩子都坚持吃下去了。”学校规定不吃完饭菜罚款,也许是为了培养孩子不浪费的好习惯。但这个规定在剥夺了孩子“不吃”权利的同时,也一并剥夺了孩子不吃腐败变质食物的权利。按道理说,你剥夺了孩子“不吃”的权利,你起码要保证提供给孩子卫生的食品。否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这样的事例从孩子身上一直延伸到成年人世界。山西女商人变身副县长的传奇,就是一个“听话”的故事。经商15年的王辉从北京回到文水县,2010年4月当选县政协副主席,去年6月改任副县长。据一位在选举现场的县政协委员告诉记者:“选王辉当政协副主席是县里的一个政治任务,市领导对县委书记说,如果她选不上,你这个书记就别当了。选不上,政协主席也当不长。”这里好像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天下,而是某位市领导的“家天下”。但说“家天下”也不确切,还是说“政治股份化”更形象。商人入股政治了,分红的肯定不是老百姓。不管怎么说,从王辉当选政协副主席、副县长,至少说明县委书记很听话。他这么听话,组织原则没了,人民的权力没了。一个人从小到大都很听话,不知道自己也有说“不”的权利,似乎有时对个人有利,却在很多事情上于国于民不利。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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