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这个词是多数流浪儿童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重。但日前的一则新闻,也许会让新疆籍的“三毛”们真实地感受到它的温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官员21日宣布,将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在家乡健康成长。23日起,由自治区领导带队,分赴19个援疆省市进行走访活动,与内地省市就新疆籍流浪儿童事宜协商接洽。这个举措给社会传递了人性的温暖,但又不仅仅是一抹温情……
此举传递了社会发展的经济底气。此前的5年间,中央政府共下拨3460万元资金,资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苏、和田等地新建了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1533张床位,新疆拥有了基本的流浪儿救助和保护能力。今年新疆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同时,还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开展对流浪儿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传递了社会发展的民生诉求。有报告显示,新疆籍流浪儿童中,超过九成是被诱拐离家的。这些儿童离开了家庭,离开了熟悉的环境,对自身来说危险且多有心理创伤;对家庭来说,牵肠挂肚、揪心揪肺;对社会来说,儿童正是接受教育,塑造人格的时期,而他们失去了这个机会,认知能力低下,容易发生心理畸变扭曲,受到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团伙的引诱和利用而发生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救助流浪儿童可谓安居乐业的一大民生需求。传递了社会发展的人文意义。“少年强,中国强”,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问题是社会救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解决好
流浪儿童的管理救助,事关未成年弱势群体的发展。“小巴郎”、“小古丽”们因为人小声弱,往往被人们忽视,挣扎在社会边缘,他们是弱势中的弱势,理应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
当然,从源头解决流浪儿童问题,还需持续给力,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长效机制。应从家庭入手,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做好工作,必要时依法停止或转移监护资格,以保证儿童的权益;逐渐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满足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完善法律法规,聚焦“流浪童子军”背后的成人犯罪,加大打击力度,遏制拐卖儿童的集团犯罪;强化流浪儿童的“心理救助”,因为,回家,不仅是回那一方水土、那座房屋,更重要的是回到心灵的“避风港湾”。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目的出发,探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逐渐形成饱含人文关怀与人道精神的工作模式,防止他们重新流浪,也应该得到重视。
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对北京、杭州、上海等九城市进行抽样调查推算,全国流浪儿童在100万至150万之间,流浪儿童问题成为我们的心头之痛。新疆在流浪儿童的救助措施方面走在了其他省份的前面,希望类似的举措能被更多的省份及早提上工作日程。
(责任编辑:邹玉玲)-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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