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火星职位荣誉

2009-09-07  本文来源于    作者: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任江西弋阳第四游击大队政治委员,赣东北赤色警卫师第一团政治委员,红十一军第三十三师九十五团政治委员,福建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第二纵队政治委员兼第五支队政治委员。参加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 任新四军第二支队三团团长。1941年起任新四军.第七师十九旅五十五团政治委员,第七师政治部副主任,含和支队政治委员,第十九旅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 任华中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五军、二十九军政治委员。参加了宿北、莱芜、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第十兵团政治部主任兼福建军区政治部主任,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4年起任江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兼中央军委总直属队政治部主任。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和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任江西弋阳第四游击大队政治委员,赣东北赤色警卫师第一团政治委员,红十一军第三十三师九十五团政治委员,福建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第二纵队政治委员兼第五支队政治委员。参加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
  任新四军第二支队三团团长。1941年起任新四军.第七师十九旅五十五团政治委员,第七师政治部副主任,含和支队政治委员,第十九旅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
  任华中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五军、二十九军政治委员。参加了宿北、莱芜、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第十兵团政治部主任兼福建军区政治部主任,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4年起任江苏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兼中央军委总直属队政治部主任。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和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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