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法院院长曾镜冰

2009-09-08  本文来源于    作者: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海南琼山县人。因家境贫寒,仅上过4年小学。13岁参加革命工作。1997年加入共青团。翌年任共青团区委书记,年仅16岁。不久,因身份暴露,遭通缉,于1928年6月赴泰国,后又到香港,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海南琼山县人。因家境贫寒,仅上过4年小学。13岁参加革命工作。1997年加入共青团。翌年任共青团区委书记,年仅16岁。不久,因身份暴露,遭通缉,于1928年6月赴泰国,后又到香港,继续从事革命活动。1930年9月进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读书,翌年由团转党,受党派遣到中央苏区, 任共青团吉安县委书记。1932年升任共青团江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1933年调任共青团中央儿童局书记。同年4月调往新成立的闽赣省,任共青团省委宣传部长。同年9月,闽赣省首府黎川失守,与黄道等人组成的闽赣省委工作团前往抚东地区,辗转于闽赣边的光泽一带,途遇黄立贵率的58团和刘文学率的邵光独立团,在他们的护送下,到达闽北革命根据地的首府大安。历任闽北军分区政治部主任,闽北红军独立师代政委等职。1936年成立新的闽赣省后,历任省委组织部长、省军区政治部主任、闽赣省抗日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等职,与黄道、黄立贵共同领导了闽北3年游击战争。1938年2月,闽北红军游击队1500余人编入新四军北上抗日后,他留在福建坚持斗争,历任闽浙赣特委书记,福建省委书记,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情况下,保持了党的武装,积极开展抗日反顽斗争,赢得抗日战争的胜利。1945年当选为中共七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闽浙赣省委书记、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司令兼政委,领导福建革命人民广泛地开展了爱国游击战争,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闽北。

  解放后,历任福建省委秘书长、省人民法院院长等职。由于原闽浙赣省委对城工部错误处理一案,以"内奸嫌疑"受到撤职审查处理,问题长期悬而未决。"文化革命"中惨遭迫害,于1967年5月27日含冤逝世。1983年党中央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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