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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苏联:冷战中的社会主义盟友

2011-05-04  本文来源于金羊网    作者: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中国与苏联实际上是在60年代初终止军事合作的。另一个重要的事情是,在合作结束时,中国从中得到了很多,并没有被“困住”。

  中国在苏联的战后亚洲政策中的位置分极是战后亚洲的主要特点和苏美争斗的结果。中国在其中也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尽管这个角色可能并不如中国所要求的那样主动、活跃。总而言之,苏联与蒋介石政府1945年的条约和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的条约,其实质都是反日条约。因此,中苏联盟的建立本身就是反日和反美的,后者美国是日本国家安全的保卫者,它同时并有军队驻扎在日本。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和东南亚条约组织的创立使苏联相信,加强与中国的联盟是正确的选择,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苏中条约在1950年2月签订后仅几个月,1950年6月朝鲜战争便爆发了,冷战分界线由此变得更加明显。台湾海峡和印度支那先后卷入到东-西方国家的角逐之中。与莫斯科的结盟对中国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有助于为它的领土、安全和独立提供保护。当中国就军事力量而言还很软弱,并且又忙于在1955年亚非新独立国家召开的万隆会议期间和之后树立自己新的政治形象时,苏联给了中国以重要的政治上的支持。

  只是在50年代后半期,莫斯科的对华政策才开始动摇。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的公开指责无疑是苏联开始民主进程的重要一步。对中国来说,这一进程中最重要的情况是,苏联在斯大林之后的统治者不是合适的领导人。中国还认为,莫斯科1956年秋对匈牙利的政策,当时苏联军队镇压了那里的反革命叛乱,也是源于这同一种情况。

  此时,苏联与中国开始争夺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权。中国似乎对1957年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的宣言极为不满,当时会议推选苏联为社会主义阵营的首领。此外,中国敦促苏联利用它的领导地位和权力积极反抗西方,而令中国气愤的是,与此相反,苏联却宣扬与西方“和平共处”的政策。

  1958年台湾海峡危机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莫斯科表示,它宁愿对其盟国(中国也在其中)的行动实行紧密控制,也不愿意让它们能自行其事。就其在1963年9月声明中的申辨而论,苏联政府强调说,中国1958年炮击诸岛时未征询苏联的意见,尽管按照中苏条约中国应该这样做。莫斯科还谴责中国有意挑起1959年与印度的边境冲突,企图破坏全球紧张局势的缓和。1963年莫斯科宣称,中国曾着手进行一些尝试,即设想苏联将支持它的军事行动,由此而毁掉其对美国的缓和政策。如此,中国的外交政策和使用军事力量的方式开始缓慢地、但又不可避免地不为苏联所接受。这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构成了苏联与中国关系破裂的基础。

  根据俄国档案馆的材料,中苏在军事工业方面的合作始于1955年。我们按苏联驻华使馆的意见,认定这一年为合作开始的时期。根据苏联大使馆1955年的报告,中国政府在1955年底正式向苏联政府呈送了一份关于增加和加快援助中国一些工业建设和国防建设项目的请求书。周恩来在1955年11月6日给布尔加宁的信中请求苏联派168名专家来华帮助中国的国防和燃料工业建设。中国当局迅速意识到,苏联有意在中国建立强大的军事力量,并开始依自己的利益来利用莫斯科的政策。

  根据苏联专家的某些估算,苏联援华设备中约有一半是提供给综合企业和国防工厂的机器设备;苏联对华出口总量的95%是设备、黑色金属、交通工具和石油产品。

  两国50年代军事合作的重要特点是,这种合作是单方面的。即苏联是援助国,而中国是受援国。基于这些档案材料,我们可以搞清下述合作方向。

  1、苏联和中国在特殊军事区域中防空领域的合作

  1955年,外贝加尔斯克与沈阳军区签订了一个相互通报防空情况的协定。1956年,上述双方又签订了在作战力量和作战方式方面进行内部合作的协定。但是,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黄克诚的说法,苏方在协定签订后不久即流露出明确的退缩之意,由此产生的实际影响给中国方面制造了麻烦。

  1958年夏赫鲁晓夫和苏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在华逗留期间,彭德怀向他们提出了这个问题。当时彭德怀还提出,由苏方派一个代表团来华就此事进行协商。这个代表团于1958年11月末抵达沈阳。

  2、苏联援建一些特殊企业

  到1958年,中国的重工业基础建设已全部完成。中国领导人在相当实际地评估了本国的潜力之后,已经决定优先发展自身的国防工业,并准备实际运做起来。从那时起,他们更加有条不紊地要求苏方在发展国防工业方面予以合作和援助。以下两个事例可以清楚地说明这种情况。

  例1,1958年5月,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写信给赫鲁晓夫先生,要求苏联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个五年计划初期项目中的48个项目的建设,提供技术援助。信中明确提出请苏方人员帮助设计这些项目,并强调说,苏联有必要为所有这48个工业项目提供最重要的设备和机器,而这意味着1958年交付的这部分机器和设备,其价值将超过4亿卢布。

  要求苏联提供设备的那些项目的细目表则进一步显示出,这些项目中包括有中国国防力量所赖以为基础的那些企业。其中有河南铝厂(年产10万吨铝);湖南稀有金属厂;包头稀有金属厂,该厂生产15种稀有金属;特殊五金厂,年产3-5万吨优质电线;建滩军工厂年产5万公里军用电缆的电缆车间;精密电子仪器厂,整流器厂和其他企业。

  例2、1958年7月,中国政府通过中国驻莫斯科大使馆向苏联政府转达了一项关于援建中国几家导弹生产企业的请求。这几家企业和一些生产导弹附属设备的工厂将在1960-63年投入生产。中国想在苏联全面的帮助下生产新一代的装备,而如果没有苏联的参与和援助,这将是不可能完成的。

  中国人建设国防企业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苏方有时无法按时实现中国的全部愿望和要求,这常导致苏联专家的工作跟不上趟。而苏方专家延迟来华行期的原因则在于,所需的这类人员必须急切地、实实在在地从全苏联范围内进行挑选。

  中国方面将苏联专家工作中的所有弊病通报给苏驻华使馆,使馆再向莫斯科报告。根据惯例,上述情况将报告给苏联外交部的远东司,远东司传阅后再转交给有关部委。政府部门通过苏联使馆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中国,苏联外交部是一个点,负责在华特殊项目管理工作的苏联各部委和各部门的所有答复,都将汇总到那里。俄国档案馆保存有一部分这类材料。

  我们来展示一个有趣的例子,这是1958年8月5日,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副主席阿尔希波夫在通信中给苏联外交部远东司副司长利哈乔夫的答复。信中提到向中国616厂交付“特殊装备”(指与军事有关的装备,甚或是武器)一事,该厂负责生产坦克发动机。阿尔希波夫解释说,延期向该厂交付特殊装备的原因在于,苏联工业在设计和制造这种设备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困难。

  50年代后期,苏联国防工业的能力已跟不上中国国防工业发展的速度了,上述例子并不是唯一的现象。苏联驻华使馆一秘扎尔科夫在他提交给使馆的关于对包头和大同市苏联援建项目的访问报告中,列举了有趣的证据。他写道,根据苏联专家们的陈述,苏联部长会议国防工业委员会忽略了向客户提供技术文件的有关问题。这位苏联外交官指出,包头447兵工厂有时收到苏联方面的低质量文件,那些文件似乎是从苏联的工厂中仓促搜集来的,由此不得不在中国重新修订它门。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常见的敷衍马虎的情况。比如,提供给吉林电焊条厂的机器设备的生铁外壳内有水,结果其中一部分机器的外壳在西伯利亚被冻裂。

  苏方无法达到中方关于加快速度的要求。中国工厂的总工程师赵阳要求苏联专家早于预定时间来华,尤其坚持要苏联的总工程师尽快来华帮助组织生产。

  1958年9月,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1959-1965年苏联向援建和计划援建的海外企业提供设备及材料的输出量的决定。照此计划,苏联拟为其在华援建企业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输出总量为:1958年6.5亿卢布,1959年11.6亿卢布,1960年10.82亿卢布,1961年6.72亿卢布,1962年3.42亿卢布,1963年1.57亿卢布,1964年0.19亿卢布。但是,尽管按此计划做了安排和预期准备,这点是重要的,该计划却未能幸存下来。

  3、苏联对华技术援助及其在中苏军事合作中的作用

  苏联有关材料所显示的确切数据,反映了合作的量的方面的问题。我们认为,苏联外交部远东司这份有司长库尔久科夫签名的1957年3月29日的记录材料是极为可信的。相同的内容在该部以后的文件材料及苏联其他各部委的文件材料中,也曾出现过。

  这份记录表明,根据苏联与中国之间签订的政府内部的协议约定,设想苏联方面将为中国21个企业及27个个别的车间和工厂提供总价值为96亿卢布的设备并完成工程项目。195156年,苏联方面履行了自己的约定,有26个企业建成投产,31个企业部分建成;此外,17个个别的车间和工厂已经投入生产。苏联各部门须向中国提供85亿卢布的设备;1950-56年期间,有5092名苏联专家在华工作,其中包括工程师、工人、工长等等。在苏联援助下建成的企业都配备了先进的苏联机器,有些是苏联企业也尚未装备的。北京灯泡厂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该厂于1956年开始投入生产。

  中国代表在与苏联官员的会见中,强调了苏联援建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因此,1958年1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说,到1959年底,将有450个企业建成投产,其中有57个是苏联援建的,此援建总数以后增至156个。他还指出,实际上,投产企业的数字要比报纸公布的数字多。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中方从军事合作一开始就想限制苏联专家在中国的政治影响。我们认为,有必要就此问题援引苏联大使尤金与刘少奇在1956年10月30日的一次谈话。刘指出,顾问们在人民民主国家的工作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因为他们对“所工作着的这个国家的特色很不了解。一些顾问们的政治性建议有时会带来相反的结果”。根据刘的意见,苏联专家培训各地人员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现在到了提出他们回国问题的时候了。这实际上是一个策略,稍后即产生了作用。到1957年,苏联专家的人数已减少了三分之一。

  4、合作中的一些裂痕

  1995年春,俄国的大众媒介发表了几份谈及50年代中苏军事合作的记录材料,。其中有两份看起来最有意思,它们勾勒出了苏联如何帮助中国建立自己的导弹部队的图景。

  第一份材料说的是1959年10月7日,3枚防空导弹在北京上空击毁了一架台湾军队的高速飞机RB-57D。这几枚导弹是由中国的一支特种部队用C-75防空导弹发射装置发射的。武器的准备和人员的培训都是由苏联军事顾问进行的。随后在60年代,C-75装制用于越南,它们发射的导弹使美国空军损失了2500架军用飞机。

  第二份材料也很有意思。它刊登在1995年5月13日的军方报纸《红星报》上,讲述了苏联军人是怎样在50年代后期帮助中国建立他们自己的导弹部队的。几名苏联火箭专家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部队司令员指挥。他们由曾经参加过二战,任副旅长之职的经验丰富的专家亚力山大·萨韦列夫上校率领,他作为使用地地战略导弹作战的总顾问,在中国几乎呆了一年。萨韦列夫上校领导一支独立的专家小组,该小组直接隶属于帕维尔·巴托夫将军。后者是一位杰出的军事指挥官,他曾是二战的军事领导人之一;当时是苏联在华军事总顾问。

  萨韦列夫上校虽然正式归巴托夫将军指挥,而且军衔比将军低好几级,但他实际上可以不执行巴托夫将军下达的那些,与他从莫斯科接到的指示不一致的命令。换言之,在星级将军帕维尔·巴托夫面前,萨韦列夫上校有某种程度的“独立性”。这或许不是偶然的,特别是在关于活动半径超过3000公里的战略战术导弹技术不转让给中国这一问题上。而该项技术的转让正是巴托夫将军所一再坚持的,但萨韦列夫上校找到一个机会设法避免了执行这一命令,因为此命令与莫斯科的指令不符。这是上校自己当场作出的决定。上校使命的重要性表现为,他的莫斯科上司是两位导弹部队的指挥官,即炮兵元帅米特罗凡·涅杰林和陆军中将米哈伊尔·尼克尔斯基。这只是许多这类事例中的一个例子,在当时有限的军事合作中,莫斯科将它关注的重点大量放在向中方转让技术材料的“量”的问题上。

  1959年秋,萨韦列夫上校抵华数天之后,涅杰林元帅被任命为苏联国防部负责特种装备和火箭技术的代表,并从1959年12月起领导建立了战略导弹部队。萨韦列夫上校从莫斯科获得的援华权力仅限于SS-2和SS-1导弹,这种导弹的总设计师是谢尔盖·科罗廖夫,他是负责设计第一个人造宇宙飞船的富有实践经验的著名学者。

  在北京的“导弹小组”由苏霍多尔斯基少校率领,他是卡普斯京亚尔火箭试验地的测试工程师。该小组人员主要负责向此工业项目介绍军事代表,并将建立在中国东北的试验基地转往戈壁滩。萨韦列夫上校对小组的工作进行总指导。

  中国方面对苏联专家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评价很高。“苏联用新的、现代化的武器装备我们的军队。还帮助我们掌握这些武器,苏军司令部派出了一名最好的导弹专家来华”,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在欢迎萨韦列夫先生的宴会上说。

  中国人认真研究了苏联火箭专家的经验,包括部队建制方面的经验;他们研究火箭各部分的使用次序,一个师及其所属部队的战斗序列,了解部队驻地的选择问题。苏联专家建议以一个团为建制单位。中国人接受了此项建议,并于一年的时间内在中国组建了20个配备SS-2和SS-1导弹的团。

  总的看来,在评价苏联援助中国建立导弹部队的问题时,似乎有必要考虑到两种重要的情况:第一,苏联无意帮助中国建立或部署现代化的进攻性火箭系统。第二,在华苏联火箭系统的建立受到两国总的政治关系的影响。当这种关系结束时,两国之间在这个领域的合作也即告终止。

  5、在发展核能领域中的合作

  这项合作在双方关系中占有特殊的位置。1956年3月26日,苏联、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共11个)扩大了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中的合作,于莫斯科附近的小城杜布纳建立了联合核研究所。作为该研究所的发起国,所里的建设费用和日常开销,绝大部分由苏联(47.25%)和中国(20 %)承担。原俄罗斯科学院核研究所、电和物理实验室都被纳入到这个新研究所中。上述实验室拥有巨大的原子核研究加速装置,世界上最大的同步回旋加速器等。稍早一些时候,1955年4月27日,苏中两国政府签订了一个协定,拟由苏联帮助中国进行核物理研究及以和平利用为目的的核试验。计划不仅要在1955-56年帮助中国设计和建造一座实验性原子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而且还要无偿提供有关原子反应堆和加速器的科学技术资料,帮助装配原子反应堆并使之正常工作。合作很快即见成效。1958年9月27日,在距北京不远的地方,实验性原子反应堆(功率1万千瓦)和2400万电子伏特回旋加速器建成启用。(注:1955年4月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原子核物理研究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定,协定规定由苏联帮助中国建造一座功率为7000千瓦的研究性重水反应堆和一台2兆电子伏特的回旋加速器。在苏联专家协助下进行选点工作,确定以北京某地为一堆一器的建设基地。1958年6月,一堆一器建成。参见《当代中国的核工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4月版,第20页。)中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聂荣臻在建成典礼上讲话,强调实验性原子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的投入使用,适应了工农业生产高速发展的需要,并将有利于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然而,苏联并不准备把制造核武器的技术传授给中国。

  6、双方核合作中的问题

  这些问题在双方军事合作中占有重要位置,但它们还不是主要的问题。莫斯科准备与中国共同使用那些用于和平目的的核设施及其他装置。

  A、中国急于获得核武器及苏联对这一问题的态度

  即使今天,我们仍在争论中国对核武器问题所持的态度,以及这个国家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就想研究核武器的真正动机。然而,中国明白,要完成这一领域的研究项目,没有苏联的帮助,虽然不是不可能,但却会很困难。这或许就是很多当时的有关材料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60和70年代,学者们分析中国战略部署的唯一方法就是研究中国的公开声明和来自西方情报部门的有价值的报告。

  苏联领导集团似乎最终也未弄清楚中国为什么需要核武器。中国领导人回避就不使用这些武器问题作出明确声明,而代之以一些含糊的解释。时至50年代,中国人民还有1949年革命胜利时的喜悦感。中国领导人不能不考虑到这个事实,并相应地作出适当的声明。

  在50年代,莫斯科注意到了这些声明,但通常是回避对此作出任何反应。但到后来,在50和60年代,中苏之间意识形态领域的论战激烈之时,莫斯科开始在宣传中利用这些声明来披露中国领导人的哲学和思想认识。我们可以摘引毛在1956年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来作为一个有趣的例证。这些话被刊登在苏联1977年5月的大众传媒上。毛说:战争,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们不害怕战争。如果发生战争,就有人民被杀害……我认为原子弹并不比大刀更可怕。即使在这场战争中人类有一半丧生,也没有关系,只要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一的人活着,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苏联领导人感受到了中国当时存在的这种情绪,使他们对将核武器研制技术转让给北京持否定态度,因为这项技术将会给北京以制造自己的原子弹的机会。

  B、双方核合作的最初阶段和对随后而来的限制问题的看法

  在今天看来,似乎有这样几个阶段,其中有的阶段很重要。

  第一,50年代中期,苏联领导人认为,中国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经济已转入社会主义体制,苏联援助它发展它们自己的核计划不会损害苏联本国的利益。大约与此同时,中国作出了一系列决定,这些决定证实了中国要研制这种炸弹的意图。当中国已经有了一项核能计划并开始实施时,苏联很快即向它提供了一个原子弹样品(1957年)。(注:根据1957年10月中苏双方签订的关于国防新技术的协定,苏联将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但事后苏方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给。1959年6月苏共中央致函中共中央,提出暂缓按协定向中国提供上物品和资料,两年以后看形势发展再说。参见《当代中国的核工业》,第32页。)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核武器,中国把这一计划作为头等重要的问题。

  第二,50年代末期,中国试图用苏联核武器的威慑力来增加自己的政治分量。这点在1958年5月中国外长陈毅的讲话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他强调说,中国打算拥有自己的核武器。苏联在1958年9-10月间的台湾海峡危机中支持中国,并宣称它将不允许美国或日本进攻中国。同时,苏联也让北京知道,它不打算支持中国借苏联核武器的援助来实现其对台湾海峡的政治目的。

  台湾海峡危机结束之后,莫斯科对援助中国制造核武器问题的态度流露出一种不幸的迹象。鉴于中国的经济实力还很薄弱,莫斯科知道,即便在中国搞出起自己的核武器之后,它也仍需多年才能形成一种足够的打击力量,例如,能够幸免于敌人的第一次核打击。正是由于此原因,莫斯科认为,中国拥有核武器,从政治角度看,将有助于世界政治力量的对比发生有利于社会主义阵营方面的转化。

  第三,60年代初期。在这一阶段,苏中政治关系已经趋于冷淡,莫斯科认为没必要再帮助中国发展它的核计划了。不过这并未严重影响到中国的这一计划,因为中国专家已经弄清了苏联和美国是如何解决那些理论技术问题的,并着手解决工程问题了。

  根据查尔斯·霍尔诺的论述,苏联提供的反应堆(装置在北京附近)是中国1958年时仅有的核装置,到1960年底,中国已能从5公斤的钚里提取足够的浓缩铀,约为制造一颗原子弹所需的量。霍尔诺先生认为,中国在燃料供应上要依赖苏联生产的浓缩铀这一点,是中国开始寻找自己的浓缩铀资源的原因。所以,霍尔诺认为,中国在1964年10月完成第一次核试验期间所使用的浓缩铀,是由建在甘肃兰州的铀浓缩厂生产的,几乎没有苏联的帮助。

  中苏核合作中止之后,1964年10月中国第一次原子弹爆炸成功的事实,部分为周恩来的下述谈话所证实。1970年5月,周恩来在会见一名美国记者时谈到中国原子弹爆炸之事,他说:感谢苏联撤走专家的行动,中国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了。

  C、苏联决定中止与中国核合作的原因:至少有三个原因。

  其一,苏联作为社会主义阵营中唯一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不想失去自己的核垄断地位。由于意识形态的相同,莫斯科开创了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由政治性偏袒而致分化的先例。另外,在中国与苏联决裂,及其拥有核武器的事实已被知晓之后,这个国家的方针开始主要倾向于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然后是南斯拉夫。

  其二,或许,尽管没有公开说,苏联害怕中国为建立自己“全面霸权”的前景所诱惑,利用其拥有核武器的事实,先对小国,而后是其他国家进行核讹诈。

  其三,如果对中国的核技术转让使之制造出它自己的原子弹,那么对苏联的国家安全来说,则前景堪忧。

  莫斯科试图将中国对苏联及其卫星国进行伤害的危险,减小到最低限度。

  结论:对合作的政治评价

  50年代苏中两国在军事领域的合作相当密切,尽管其过程没有公开报道。对苏联来说,这种合作是一个相当沉重的负担。完全可以说,苏联在中国建成的的211个工业企业,构成了中国经济及国防建设的基础,但耗用了苏联自己相当大一部分经济潜力。战后,在苏联的技术援助下,中国建立了265个企业,已有256个投产,其中的243个(91.6%)是工业企业。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中国国家计委副主任顾卓新这样说,至1957年底,有537个大型工业企业部分或全部投入生产。

  莫斯科统计,苏联援华企事业建设项目的出口总值为9409亿卢布,其中所提供的设备的出口值总计达8394亿卢布,技术援助的出口值为1015亿。(57)在1959年,出口价格1个卢布约等于国内价格10个卢布。这即意味着,在华工业企业建设的费用总计约达100亿卢布。考虑到1959年苏联的国民总收入约为1.3万亿卢布,(58)这些建设费用也即约占苏联年国民收入的7.7%。

  可以从另一角度看这些数字。1960年,苏联当局做出一项决定,开始为公民修建每套价值35万卢布的小公寓。这样,苏联在中国工业企业建设中投入的资金能够修建268万个公寓。这对解决住房问题会是一个重要贡献,而这个问题即使到现在,90年代中期也仍未解决。

  上述提到约占苏联对华发送设备的一半,包括建成军事企业所需的设备。苏联专家说,50年代末,国防费用约占中国国家预算的四分之一(26.1%)--26.9亿元中的7,042亿元。(59)这是最大的开支项目。

  在中苏关系冷却时期(60-70年代),苏联传媒声称,没有苏联的帮助,中国不可能生存。中国则相反,贬低援助的重要性。对同一问题持两种这样极端的观点,几乎无法改善两国的关系。实际上进一步导致了分裂。作为一个原则,作者在中国和苏联发表论文时,回避把两国在军事领域的合作问题作为一个单独的命题。至少这种合作是双方受益的:苏联为它在远东的盟国创建了工业实力,而中国则增强了自己的国防力量。两国实际上是在60年代初终止军事合作的。另一个重要的事情是,在合作结束时,中国从中得到了很多,并没有被“困住”。 

(责任编辑: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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