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贵阳11月23日电 记者阎志江 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旅游条例》,推进红色旅游等旅游产品的开发写进了条例。《贵州省旅游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旅游景区禁止强行出售联票。
旅游景区禁止强行出售联票
法制网贵阳11月23日电 记者阎志江 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旅游条例》,推进红色旅游等旅游产品的开发写进了条例。
贵州是一片红色的热土。红军长征时经过了贵州的68个县(市、区),在贵州逗留时间长达4个月,留下了大量革命文物与遗迹,也为贵州留下了宝贵的红色旅游资源。红军长征历史上的黎平会议、镇远战役、猴场会议、遵义会议、强渡乌江、娄山关战役、四渡赤水等一系列重要的革命历史活动,都为贵州留下了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把红色旅游开发写进条例法规,对贵州红色旅游有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贵州省旅游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旅游景区禁止强行出售联票,要按照价格管理相关规定设置单一门票和联票,供旅游者自主选择。
(责任编辑:赖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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