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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长假期间旅游服务成投诉热点

2012-10-08  本文来源于青年时报    作者:青年时报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今年投诉的热点包括购物质量纠纷、旅游服务和住宿价格、部分商业单位服务质量等。

  维权

  截至昨天16时,“双节”期间市消保委共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电话132件,网站及微博投诉咨询183件

  据杭州市消保委投诉与法律事务部提供的信息,截至昨天下午4时,“双节”期间市消保委共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电话132件,网站及微博投诉咨询183件,总体情况略低于去年同期。今年投诉的热点包括购物质量纠纷、旅游服务和住宿价格、部分商业单位服务质量等。

  9月30日,来自上海的邢小姐和朋友一行4人来到杭州游玩,当晚11时许,他们来到城站附近的“三原色”休闲广场,要了两个单间(298元/间),第二天早上结账时,店方却要求他们付680元,原因是除房价外,还要收洗浴费等费用。

  因为入住前店方并未明示有这项收费,邢小姐一行遂以“价格陷阱”为由向杭州市消保委投诉。

  经调查, “三原色”休闲广场未在顾客入住前告知价格明细,属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不应收取除房价外的其他费用。

  同日,余小姐在北高峰购买了上下山的缆车套票。上山后,她从财神庙带了一箱(内含十盒)月饼下山,却被索道管理处工作人员拦住,要求人货分离,并再买一张下山的缆车票,余小姐对此拒绝并向市消保委投诉。

  据了解,北高峰索道管理处对游客乘坐缆车时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均有一定限制,但由于标识不明确,工作人员往往是现场查看,再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要求游客再加买票。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余小姐不用再加买缆车票,但携带的货品须通过运货的缆车下山。”市消保委表示。

  ●提醒

  节后维权

  异地消费可在当地投诉

  为方便消费者维权,“杭州都市经济圈”消费投诉联合调处机制将在节后启动。

  “涵盖了杭州、绍兴、湖州、嘉兴四个城市,我们将联合经营者所在地的消保委共同帮助维权。”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解释,国庆期间,其他三个城市的游客若在杭州发生消费纠纷,可携带相关消费凭证,到当地消保委投诉;同样,杭州消费者如果在另3个城市遭遇消费纠纷,也可以向杭州市消保委进行投诉。(时报记者 李闻莺 通讯员 陈杭) 

(责任编辑:李瑞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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