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经营报发表一篇题为《中国现阶段如何反腐》的署名文章,称“既然最高领导已经做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承诺,就必须严肃地打几只真正的“大老虎”,才能兑现承诺,也对官员队伍产生震慑效果。
然而,文章并未就什么是“大老虎”给出一个说法,这很容易让人产生无限遐想。随着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蒋洁敏的落马,十八大之后的9个多月中,已有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王永春等共9位省部级高官被查。人们在惊叹之余或许要问,这些人到底是“大老虎”还是“小老虎”呢?
其实,官方迄今为止并没有对“老虎”和“苍蝇”的定义作出进一步的权威解释。而在不少人心目中,副部级以上落马高官恐怕就应当算是“老虎”级别的了,至于这些人中哪些人算是“大老虎”,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许在文章作者看来,只有像薄熙来这样级别的高官才称得上是“大老虎”,如果是这么个算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加上陈希同、陈良宇也就打过三只。
然而,笔者以为,帐可不能完全这么算,人们之所以把薄熙来之流称为“大老虎”,大多是因为他们级别高、影响大,对他们绳之以法的确能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但是不要忘了,比他们级别低得多的落马官员动辄几干万、上亿的贪腐,让人跌破眼镜,那么,这些人到底算是“大老虎”、“小老虎”还是“苍蝇”呢?所以,网上还有一种意见,主张按贪腐金额划分“老虎”和“苍蝇”。
因此,用多打几只“大老虎”这种指标式的僵化思维,来衡量是否“兑现承诺”并不科学。因为这容易让人掉进“运动式”打“老虎”的陷阱,甚至错误地以为打几只“大老虎”、死一批“苍蝇”便可大功告成。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敢于打“持久战”,逢“虎”必打,逄“蝇”必拍,见一个打一个,见一对打一双,有多少打多少,绝不能姑息养奸,养“虎”为患,任“蝇”乱飞。尽管中国目前的反腐形势十分严峻,但习近平总书记己发誓“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随着一批重量级“老虎”密集落马,中央已经在用铁腕的事实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决不是一句空话。
是不是这个理,任君评说。
(责任编辑:陈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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