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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乱停车找学生“算账”不妥

2011-12-21  本文来源于新京报    作者:纸刀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媒体报道,明年,海淀区将在各中小学全面推行“家长是否规范停车与学生德育考核挂钩”措施,以解决学校违法停车问题。

  媒体报道,明年,海淀区将在各中小学全面推行“家长是否规范停车与学生德育考核挂钩”措施,以解决学校违法停车问题。据介绍,从目前已实施的部分学校看,此举对解决学校违法停车的问题效果明显。

  如果此消息准确的话,那么,就更像是一个现代版的“连坐”,不符合法制社会建设的基本精神,虽然它在某些学校试点时“效果很明显”。如果只看解决违法停车的“效果”,而不计其他后果,办法似乎还有很多——比如扎轮胎泼油漆之类——能这么干吗?

  现行的道路和交通法规,对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已有明文规定,罚多少款扣多少分,是精准而操作性很强的。它足够处理学校门口接送学生那些车辆的停放问题。如果处理不了,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反思的,是处罚是否太轻或现场处置力度不够。应该有针对地调整和优化这些措施,而不应该病急乱投医地想出“连坐”办法,家长“有病”,孩子“吃药”。

  法制社会,每个独立的人,对权利、责任和义务,都有不容代替和不可让度的担当,除非在法律规定剥夺的情况下,每个人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没有人有权让另一个人为别人担当不属于他的责任。即使父子或夫妻,也不能相互替换所应承担的责任。

  当然,也有例外,即未成年人在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如出现责任事故,可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但这一条,无论如何也不能倒转过来使用。世上只有父母给未成年子女担责的,而没有出现学生要为家长的违法行为担责的。

  不当之罚,最终伤及的,是交通管理制度和德育考核体系。如果说接送学生的车对交通秩序的影响是显性的,那么,家长乱停车与学生德育挂钩,对法律和社会的伤害则是隐性和长期的。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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