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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办"农家乐"享受政策优惠

2011-07-15  本文来源于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江西省将在税费、用地、金融等方面给乡村旅游项目以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降低旅游企业贷款准入门槛。

江西

资料图:江西风景

  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江西省将在税费、用地、金融等方面给乡村旅游项目以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降低旅游企业贷款准入门槛。

  据了解,对新开办的乡村旅游项目,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免收办证费用,并自开办之日起3年内,按“免二减三”执行有关规费;对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点、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省级乡村、森林旅游示范区(点)、星级农家旅馆、星级森林人家,免收标牌费,用电实行比商业用电底0.1元/千瓦时的价格。

  此外,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依法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自然人使用,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降低旅游企业贷款准入门槛,通过发放惠农卡、大额农户贷款、生产经营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等形式,扶持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乡村旅游所需的经营性贷款,纳入农业贷款担保补助范围;农户、林区职工经营乡村旅游项目者,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按照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给予贴息。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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