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城管与小商贩的关系尤为紧张,城管打商贩、商贩反击城管的事多有发生。然而,在河北省沙河市却上演了一幕城管与货车司机激烈的争执与对抗。
位于老107国道北道口北侧300米左右,一辆冀E•A3306的大货车停在了主干道的中间,迎头停放的是一辆“城管—03”的面包车,远处看去像是一起因逆向行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实则不然,这辆执法车上的工作人员正在行使“执法权”。此时,大货车的左前轮已被死死的上了铁锁,这位司机激愤地说,你们的行为太霸道,丢执法人员的脸。这位身着便衣的执法人员却扬言,“我们就锁你车了,爱咋样就咋样”。
由于大货车被锁,造成了道路拥堵。一位姓郑的执法人员解释称,货车被锁的原因为“现在的时间段,不应该进入城市道路”。而被锁在道路的中间是否有法律依据?造成道路阻塞怎么办?这位执法人员拒绝回答。
城管执法车辆在当地横冲直撞牛气冲天
在河北沙河市城管局的院内,停放着自制的城管-01、06、07 号“城管监察执法”车,这些车没有一辆有法定车牌照。此时,“城管-03号”也回到了单位,执法人员从车上下来,见到我们在拍照,就急忙走开。我们本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是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见到城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后来,一名值班人员对我们说,现在领导都下班了,不会见你们的,之后也匆匆离去了。
据当地居民讲,城管执法车辆在当地横冲直撞,无人敢管。这些车辆经常在街道上进行“执法”,拦截过往车辆,处罚占地商贩,被当地老百姓称做“中国最牛的城管执法队 ”。
对于城管执法的行为,当地居民颇有微词。城管的执法范围越来越广,打人等野蛮现象时有发生。而对自制牌照的“执法”车辆,居民表示,这些车辆有的都是报废车,平日在市里,牛气冲天,没有人敢管,这对于道路安全也存在重大的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一管。
执法却在违法,执法力度何在?
我们详细查阅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 为:……(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沙河城管自制车牌的行为都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清楚的违法事实。为何在沙河市,城管自制车牌照的情况还能普遍存在?一部国家颁布的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在沙河城管面前为何打了折扣?这种现象确实不正常。一个自身就在违法的执法部门在纠正其他违法行为时,是否就那样理直气壮?我们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苏红网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