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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珍惜用地规范征地管理

2011-08-24  本文来源于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下午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城乡、产业用地结构优化;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刘守英研究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林坚副教授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发展中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起符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国土地管理仍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发展,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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