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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11-09-29  本文来源于新华社    作者:周英峰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贺国强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认真总结经验,狠抓工作落实,坚持超前谋划,积极创新提高,以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28日出席全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认真总结经验,狠抓工作落实,坚持超前谋划,积极创新提高,以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贺国强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党的十七大以来,在中央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保证。

  贺国强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抓手。当前正处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要抓工作推进。要对照《工作规划》以及分工方案和工作要点,逐项盘点梳理各自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摸清工作底数、掌握工作进度、实施分类管理、加大落实力度,特别要把今明两年的各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抓制度完善。要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抓紧出台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要抓检查考核。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四是要抓经验总结。要加强调查研究、成果运用和舆论宣传,切实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探索形成的成功经验总结好、运用好、发展好。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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