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乞丐一起聊天,其中一个眉飞色舞地对大家说:“今天,那个闻名全城的大富豪终于和我说了一句话。”说这话的人,那自豪感比获得诺贝尔奖还要来劲。旁边听的人,也都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眼巴巴地问:“那大富豪到底对你说了什么?”这位慢条斯理地答曰:“大清早我就守在他家门口,这富豪一出门看到我就说了一句‘滚。’”
看到这里,该恨富豪的傲慢无礼和毫无同情怜悯心呢?还是该恨乞丐的虚荣熏心、人至贱则无敌呢?不管你恨不恨,反正我是不恨。我恨不起来,我只能苦笑。有些狗就是喜欢吃屎,它有这个习惯和嗜好,你难道还能赖别人拉屎的?
人体器官非法买卖,作为一个社会恶疾,近些年来,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倒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呈现出了有增无减的势头,见诸报端的非法买卖肾脏的事情比比皆是。倘若以前披露的某些人因为偿债或者迫于其他现实经济困难,无奈选择下下策,以卖肾来达成自己目的的,还多少能让人产生一点同情心的话,那么,我不得不说的是,我们日益捉襟见肘的同情心,现在却正被这个异化的社会所不断稀释淡化,我们的道德箩筐已经见底了。
根据媒体对地下肾脏交易市场的跟踪调查,一个相当让人吃惊的调查结果展现在了我们面前。尽管都是因为钱的问题,但在记者暗访中,那些卖肾者五花八门的卖肾理由却实在让人忍禁不俊、哭笑不得:有的卖肾是为了打胎,有的卖肾是为了给QQ充黄钻,还有的是为了分期付款买iPad2和iPhone4S。真是应了那句古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碰到这样一个尴尬?我们应该怎样办?把黑中介全部抓起来?不可能,黑中介也像离离原上草,割了一茬又一茬。再说了,倘若退一万步,假设我们能彻底铲除肾脏地下交易的黑链,如果我们能做到,那么会不会又有人说,这些可怜的人,连卖个肾都卖不出去,我们这个社会连让人支配自己身体的自由都没有了呢?关于这一点,还是李宁那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
此情此景,不少法律专家表示要加大对人体器官交易的查处和惩处力度,对于组织他人买卖器官的,要严格按照刑法规定来办理。但照我看来,所谓的专家支招,实在毫无必要。道理非常简单,一个人,可以为了可怜的虚荣心而摘肾卖肾,那么,如果你贸然断了他卖肾的路子,我们无法不担心他会做出别的更极端的事情来。既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否则的话,狗要吃屎你敢阻拦,谁能保证它就不会狗急跳墙反咬你一口?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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