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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才能当警察?

2013-11-01  本文来源于苏红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只要不聘用存在潜在犯罪倾向的人,警方就能减少丑闻发生。”这是日本警察厅在推进将测谎仪引入警察录用时给出的理由。也许学习日本警察厅的这种态度,面对偶发案件却寻找根源问题,淘汰不该当警察的人,才能减少惨案的发生。

 

     近日,广西发生惨案,一孕妇被一醉酒警察枪杀。虽事后嫌疑人很快被捕,但仍引发不少评论。其中不少质疑指向了警察配枪管理,但进一步看,嫌犯这样的人能成为警察,警察的筛拔制度其实也难脱干系。

  规定执行不力和“问题警察”导致涉警恶性案件发生

  先聚焦本案:涉案警察无疑违反了《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和公安部五项禁令

  就枪支而言,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明确规定,“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不得携带枪支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再加上,中国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发布的“五条禁令”中的:“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可以说,这其中任何一条只要被遵守,或在管理上可以被严格执行,都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惨案。而即便嫌犯胡某如贵港警方所说,是带枪协助湖南警员办案,属于执行公务。但根据“五条禁令”,带枪饮酒仍然是明显违纪行为。

  延伸去看,类似极端案件频发,管理应担责,“问题警察”也难脱干系

  与本次孕妇被醉酒警察枪杀案发生在同地,2011年同样是在广西贵港,就已发生过警察酒后开枪致民众一死一伤的案件。2009年云南蒙自发生的枪击案,也是警察醉酒后干的。这些案例至少说明,枪支管理规范,在一些地方根本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当然,某些极端案件中,管理因素似乎就不那么明显。比如不久前发生河南警察醉酒摔婴案件,嫌疑人犯案期间并不在工作状态。而在一些恶劣程度较低,关注也不高的案件里也一样,都是“问题警察”,凭借相对较大的警察权力和不完备的管理疏漏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得到包庇。

  所谓的“问题警察”其实就是指不适合从事警察这份工作或不适合从事某类别特种警察的人。而由于警察这份工作装备武器的特殊性,警察一旦明确的表现出了这种不适合,往往都会酿成恶果。警界丑闻频发,某种程度上就是因为雇佣了错误的人。

  加强警察筛治机制,可以减少“问题警察”肇事

  培训式选拔相比资历式选拔,更能挑选出合适的警察人选

  西方大多数国家的警察学校是培训教育。澳大利亚就是典型的培训式。一个华裔这样描述他在澳洲考警察的经历:“从警校(police academy)说起,在澳洲考警察就是考警校,要求满足三大条件:体能测试(以三十岁为例,12分钟跑完2.4公里),智力/记忆力测试(厚厚一摞考卷足足要答5-6个小时不带上卫生间的时间)。都能通过的话,最后一道坎就是面试了。在诸如犯罪背景调查这样的审查通过以后,会有封信寄到你家告诉你考试结果。基本上录取的比例是10:1。进了警校就会开始高强度的法律学习、搏击训练,另外还有单独的射击、驾驶之类的技能学习。考试密度是一两周一次,这一步的更是淘汰率让人惊心动魄。值得一提的是,警校是带薪受训,7个月毕业后即分配到警局实习一年。”

  美国的情况类似,在美国,报名者必须是大学毕业生,而报考警察的人同样要接受各种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甚至测谎等。经过一系列的测试和审核,最后,录取率仅为8%。 考试通过后,新人会到警察学校接受培训。在为期半年的“魔鬼式”培训中,除了文化课外,射击、体能、驾驶等训练必不可少。从警校毕业后,还有半年见习期,学习内容是跟随老警察办案,而在这一年期间,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淘汰。所以最后的聘用率远低于8%。

  由于欧美的高等教育普及,大学生人数不少,所以欧美国家招录警察的范围其实很广,但是最后能被选拔出来的只有那些真正具备实干能力的。也就是“宽(资历)进严(能力)出”。

  而中国的警察选拔,对资历要求严格,所以公安职位的公务员招录经常“遇冷”。在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中,报名遇冷的职位以公安最多,辽宁省公安系统提供982个职位,共招录1988人,但只有30个职位缴费与报名比超过20:1。宁夏的情况也类似,从2004年起,该地区的公安职位的公务员就长期占据冷门职位的前三位。而在全国看也是如此,即便是公安部的公务员职位的报名人数也常常在倒数几名徘徊,仅略好于水利、地质和气象部门。这是因为公安系统绝大多数职位为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量身定制”,只限公安相关专业并且是当地生源报考,所以大多数人在“资历”上就被拒门外。而在实际招录中,由于一些职位是所谓的“肥差”,很多人会通过种种关系和“好处费”的方式竞争。

  所以这种招录实际是“严(资历,包括专业、户籍、背景)进宽(能力)出”。

  针对在职警察的药物和酒精依赖、心理以及枪支问题,需要一套成熟的治理规则

  在美国警界,负责治理警察问题的内部部门是内勤局。他们对药物及酒精依赖有一套测试筛查机制,这套机制有三种不同类型:新员工测试,抽样测试,以及在主管对下属吸毒产生合理怀疑时进行测试。如果一名员工拒绝接受其中一种药品筛查测试,他或她就被视为筛查不合格。药品筛查不合格的后果是被解雇。而对于酒精依赖,则会根据程度暂扣警员配枪、强制其休假以接受治疗、调职,甚至解雇的处罚。

  而针对心理方面,在美国,对员工进行心理评估成为警务工作的一个标准、常规的程序。例如,“特警队”成员和一些从事秘密工作、麻醉品、暴力和内部的职员都要求进行定期的心理评估以确定他们是否适宜继续进行这种压力大的工作。通常,这些评估每年都要进行。而且还会根据国际警察首脑联合会(IACP)警察长官国际协会对需要进行身体健康评估的警员建立的标准量化。此外,美国早在1983年就开始对警察进行终身心理健康教育,使得很多员工有能力对自己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从而在合适的时机寻求帮助。

  最后,针对枪支,除了要在生理和心理上的测试通过外,美国还在1996年的《家庭暴力犯罪强制禁令》中规定,禁止被判处轻微家庭暴力者获得或持有枪支和武器,警察和军队人员同样不拥有免责权力。…[详细]

  单总结来看,为了最大程度的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美国几乎对每种可能影响警察暴力行为的指标都实行了量化,并设置了与之对应的举措。从而达到可以较提前发现“问题警察”的目的,并把发生恶性问题的可能降到最低。反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持枪者只要政治可靠,工作负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酗酒习惯就可以作为警察继续持枪的标准。而其中可以较好量化的只有心理素质一项,但执行起来也并不严格。

  中国香港采用严苛的警察培训制度,塑造了“亚洲最佳”警队

  香港警察学院的报考和培训与欧美十分相似。不同的是,香港警察晋级制度更加苛刻,在每次升职时都要进行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而且,个人的记录十分重要,一些小事就有可能直接影响升职。事实上,因为香港警察部队由17个单位构成,具体到某个特定警察晋级的事项更是复杂。例如,一名警员加入了PNC(警察谈判小组),他在履行警察谈判小组的特殊任务之后,不会直接获得升职加薪,只会记录在工作档案中,对以后的升职仅仅会有所帮助。此外,考试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常常会聘请评估公司协助监督,作弊几无可能。

  枪支管理方面也是如此。根据香港《警察程序手册》第16章“警察枪械与弹药”规定,香港警察配发枪支主要分为个人与单位两种。香港警方为保证警务人员能够熟练地掌握使用武器警械及查缉的技能,建立了完善的、具有强制性的训练制度。其中,正式警员在岗期间每年都需参加三次由警察总部枪械训练科组织的强制性培训,合格才可配枪执勤;工作1年以上的警员,需轮流到机动部队接受16个星期的训练。

  而正是在这样严苛的培训下,香港警察学院将许多港人和大陆新移民,都培训成了被称为“亚洲最佳”的香港警队。

  结语:

  “只要不聘用存在潜在犯罪倾向的人,警方就能减少丑闻发生。”这是日本警察厅在推进将测谎仪引入警察录用时给出的理由。也许学习日本警察厅的这种态度,面对偶发案件却寻找根源问题,淘汰不该当警察的人,才能减少这样惨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陈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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