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空袭了伊斯兰国。根据美国五角大楼的宣布,美国与5个阿拉伯国家,沙特,阿联酋,巴林,约旦,以及卡塔尔一起对在叙利亚境内的伊斯兰国的据点开始空袭,并且这个空袭要远远大于以往的任何空袭。美国出动了包括航母在内的美国在波斯湾的海军,以及发射50发战斧式巡航导弹,同时还出动包括F-22在内的各种战机向叙利亚境内的目标发动攻击。
美国空袭出动F-22战机
美军空袭后的情景
其实美国对在8月就开始对伊斯兰国开始空袭,之前因为伊拉克的马立基前总理对什叶派的优待政策,招致伊拉克国内政治不稳,使得伊斯兰国势力急速膨胀,占领了大半的伊拉克领土,马立基政权倒台,新政权开始后,美国应伊拉克政府的请求,又开始对伊拉克境内的目标进行军事打击。
本次美国打击叙利亚境内目标时,叙利亚政府并没有要求美国出面打击,同时,可以从笔者的文章开始的名单中发现,与美国一起打击伊斯兰国的海湾国家都是逊尼派的海湾联盟国家,与叙利亚阿萨德政权的什叶派阿拉维派有明显的不同,甚至是敌对关系。那么美国凭着什么能够打击叙利亚境内的目标。
因萨达姆入侵科威特引发的第一次伊拉克战争时,美国等多国联盟是根据联合国宪章,集体安全保障制度对萨达姆进行打击。但是本次美国与盟国打击叙利亚境内目标时,虽然伊斯兰国对周边国家的和平与秩序有威胁,但是安理会并没有对美国的行动授权。(根据集体安全保障制度)
用一个概念学的理论,没有联合授权,美国这样的行为虽然可以用个别或者集体自卫权的理由,但是还是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而美国中央军司令说出的理由是,有证据表明,伊斯兰国正在计划对美国与欧洲的利益进行破坏,所以要打击与粉碎,这不是又与萨达姆的大量杀伤性武器的美国式理由一样?
退一万步,美国为了防止即将发生的对美国的恐怖袭击,也因为伊斯兰国处决美国与英国人质的原因。还因为美国现在还在伊拉克境内有军事基地,可能受到伊斯兰国武装来自境外的袭击,这样攻击叙利亚的伊斯兰国基地或许有些正当理由,
如果学习过国际法,都或许还有记忆,国际司法法庭在对尼加拉瓜事件的判决,就是有关集体自卫权的最好的解释。事件是1979年当时的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桑蒂诺民族解放阵线推翻了亲美政权,美国方面从1981年开始向尼加拉瓜邻国,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提供武器,并且还进行经济援助。最后美国开始封锁尼加拉瓜港口,在港口外铺设水雷,同时还对尼加拉瓜的机场,石油储藏罐采取攻击,这样尼加拉瓜向认为这是违反国际法,就向国际法庭起诉。
当时的国家法庭曾经作出这样的判断,认为美国认为他遭受武力威胁是美国行使自卫权的重要条件。但是其中还有相关的辅助条件,也就是受到武力攻击的国家要有宣布遭到武力攻击的事实,还有要向其他国家提出援助的请求。也就是光靠自我判断就要发动攻击是不被承认。
这样回首看,叙利亚政府与伊斯兰国是敌对关系,但是叙利亚政府是不是要求美国以及海湾国家前来援助呢?作为美国来说,没有叙利亚政府的邀请也是没有底气的原因,所以奥巴马总统希望阿萨德总统自己下台,有个与美国关系温和的政府出现,这样美国就可以无拘无束地打击区内任何敌对方。
原来美英在去年发动利比亚的军事介入时,就是用保护在利比亚国民的理由获得联合国的授权。但是在叙利亚问题上,因为俄罗斯的等国反对,没有获得联合国的授权。笔者认为,没有叙利亚政府的授权,任何国家在叙利亚的行动都是违法这是初步判断。
现在的形势与20年前一样,中东与非洲伊斯兰强硬派正在抬头,政府管理统治不到的所谓真空地带也在出现。伊拉克,叙利亚,南苏丹,阿富汗,索马里,也门以及尼日利亚等国都有类似现象出现。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联合国呼吁建立广泛的反伊斯兰国联盟
美国现在就算用轰炸来打击伊斯兰国等强硬派,但也是不能解决那些真空地带的问题,要解决根本问题,就要建立政权,确立法制的支配,并且还有市场的建设都很必要。那么奥巴马总统会这样去做么?他有消除伊拉克与叙利亚边境的真空地带,重新恢复当地秩序的计划么?现在美国如果是缺少积极介入,也不会对当地产生建设性影响的具体行动,什么是建设性行动?就是美国不能只与自己的伙伴一起参与打击行动,而是需要广泛的国家参与,这样才能构筑地区与国家间的联系纽带。
(2014年9月24日写于大阪)
(责任编辑:张瑾)-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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