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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需要落实

2014-06-12  本文来源于新华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根据教育部6月11日发布的《2014年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在省会及以下城市就业,可以凭毕业证、报到证(针对应届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文件就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教育部6月11日发布的《2014年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在省会及以下城市就业,可以凭毕业证、报到证(针对应届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文件就办理落户手续。

  对广大高校毕业生来说,今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在哪个省会及以下城市发展和生活,这无疑是重大喜讯;这对众多中小城市来说,也是展示城市魅力、自由引进人才的重大契机;对国家而言,降低省会及以下城市的落户门槛,增加其吸收就业人口的引力,有助于就业人口的均衡分布和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希望各地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工作。

  不过,文件并未明确广州、杭州等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深圳、青岛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的落户政策。这些城市目前的落户政策,有些对大专毕业生的专业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有些要求有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有些要求按照当地落户规则评分达标,开放这些城市的落户限制恐怕还需时日。至于北京、上海等直辖市,户籍壁垒依然有待破除,这些一线大城市依然是社会公平的“洼地”。

(责任编辑: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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