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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的首次提出

2013-10-22  本文来源于苏红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70年前,为深入开展整风运动,倡导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领导方法,毛泽东写了《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该文第一次全面地、系统地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具体方法,并地概括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迅速为全党所认知和接受,并一直坚持到现在。

  70年前,为深入开展整风运动,倡导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领导方法,毛泽东写了《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该文第一次全面地、系统地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具体方法,并地概括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迅速为全党所认知和接受,并一直坚持到现在。这不仅对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更好掌握和贯彻群众路线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让我们重温这篇文章,更好地把握如何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要在组织路线上贯彻。群众可分为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领导者必须团结少数积极分子作为领导的骨干,并通过这批骨干去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在多数情况下,在斗争的开始、中间和最后阶段,领导骨干不应该也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必须不断提拔在斗争中产生的积极分子,来取代原有骨干中的落后分子。毛泽东指出,许多地方和机关工作推不动的基本原因,就是缺乏这样一个团结一致、联系群众的健全的领导骨干。因此,在干部任用上,要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形成一个有力的领导骨干,进而去提高群众中的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工作的完成。

  坚持一般和个别相结合。毛泽东认为,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集中和坚持过程中,必须从个别指导中形成一般意见,然后把一般意见放到许多个别单位中去检验,经过研究和总结,集中新的经验,形成新的一般意见,再去普遍指导群众。如果没有一般号召,就不能动员群众;如果只限于一般号召,没有深入到个别实施,并取得新的经验,然后利用这种经验指导其他单位,就无法检验一般号召的正确性,也无法充实一般号召的内容,就有可能使一般号召落空。

  实行分工而又统一的方法。对任何工作任务,上级机关都应通过有关该项工作的下级机关主要负责人,使他们负起责任来,达到分工而又统一的目的,而不应该只是由上级的个别部门传达下级的个别部门,使下级机关负责人不知道或不负责。正确的方法,应当时使总负责人和分负责人都知道。这是因为,这样可以推动更多干部甚至全体人员去做,克服单个部门干部不足的缺点。

  确定一个中心工作的方法。毛泽东认为,任何一个地区,一定时间内只能有一个中心工作,辅之以其他第二位、第三位的工作,而不能同时有许多中心工作。所以,一个地区的总负责人,必须考虑到相应的斗争历史和斗争环境,将各项工作放在适当地位;而不是全无计划,按上级指示做,形成很多“中心工作”,导致无序的工作状态。同时,毛泽东指出,上级机关不能没中心地指定下级机关去做很多工作,以致引起下级机关工作步骤上的凌乱。因此,领导人员必须统筹全局,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做好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

  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者和官僚主义者不懂得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般和个别相结合,极大地妨碍党的工作,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领导方法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毛泽东指出,许多同志,不注重和不善于总结群众斗争的经验,而喜欢自作聪明地发表许多意见,导致主观主义的领导;许多同志不注重和不善于团结积极分子组成领导核心,不注重和不善于使这种领导核心同群众结合,导致官僚主义的领导;许多同志满足于一般号召,不注重和不善于个别指导,因而使号召停留在嘴上、纸上或会议上,导致官僚主义的领导。


(责任编辑:陈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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