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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被列入“紧急对象国家”

2011-06-24  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新闻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据韩联社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23日表示,朝鲜对美国仍具有“非常并且特殊的威胁”。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会继续将朝鲜分类为“紧急对象国家”。

  据韩联社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23日表示,朝鲜对美国仍具有“非常并且特殊的威胁”。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会继续将朝鲜分类为“紧急对象国家”。

  这是美国每年6月更新的总统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上述决定,当前对朝鲜的经济制裁将会继续生效。

  美国《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是对于威胁国家安保的特定国家允许总统采取经济制裁的法案,对于列名国家总统需要每年重新点名,否则将从制裁对象中免除。

  奥巴马当天重新点名朝鲜为“具有特殊威胁”的国家,指称朝鲜具有可能在朝鲜半岛使用核武器和扩散核武的威胁。另外,朝鲜政府的行动和政策对美国的国家安保、外交政策和经济等继续构成特殊的威胁。

  美国前总统布什执政的2008年6月26日,朝鲜申报核项目并采取部分无核化措施之后,美国曾从指控名单中删除朝鲜,并中止将朝鲜列为《敌对国家交易法》的制裁对象,但却维持了冻结朝鲜在美国资产的13466号行政命令。

  在朝鲜进行两次核试验,并发起延坪岛事件后,美国发布行政命令13551号和13570号,加大了对朝制裁的力度。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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