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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查处一批侵占套取群众资金村干部和教师

2014-12-31  本文来源于新华网    作者:李平、李惊亚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贵州遵义市日前通报7起基层民生领域违规违纪案件,一批侵占、套取村民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和截留学生营养餐资金的村干部和教师等被查处。

        贵州遵义市日前通报7起基层民生领域违规违纪案件,一批侵占、套取村民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和截留学生营养餐资金的村干部和教师等被查处。

  据通报,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遵义县喇叭镇红岩村后窝村民组长叶俊义以核对低保账号为由,将低保户叶某低保存折本收到自己手中,先后7次到银行领取叶某应得的10490元低保金,每季度只付给叶某200至300元总计1800元的低保金,剩余8690元低保款全部占为己有。2014年11月,遵义县喇叭镇党委给予叶俊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侵占的全部低保金追缴退还叶某。

  凤冈县琊川镇茅台完小原校长李应德、教师胡永松,2012年至2013年8月,采取以少报多、收入不入账等方式,截留学生营养餐资金、学前班儿童所交生活费等资金69800元,除用于发放教师福利、缴纳2012年教师工会费等支出外,剩余8595元被两人私分。另外,胡永松还通过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3.1万元学生营养餐资金和学前儿童生活费。目前,两人已被凤冈县纪委、教育局给予相应处分,违纪资金已予以追缴。

  正安县和溪镇楠木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徐兆松利用职务之便,于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用其母亲和其他亲属之名套取30358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14年11月,正安县纪委给予徐兆松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

  据了解,截至2014年12月12日,遵义市共查处民生领域违规违纪案件486件,结案393件,有44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8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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