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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与新中国的文物保护

2012-02-05  本文来源于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何立波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为文物保护工作呕心沥血,作过许多重要指示和要求。

  中国是世界文明起源最早的国家之一,历史悠久,文物众多。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为文物保护工作呕心沥血,作过许多重要指示和要求。在旧中国烂摊子的基础上,他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使大批珍贵文物得以保存至今。他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发挥文物的作用,对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指示成立文物收购小组,秘密收购海外中国珍稀文物

  20世纪50年代,周恩来到文物大省陕西视察时,就对文博系统的同志说:“我到哪个地方,都爱看这些东西,因为它代表着一个民族的智慧,可以了解这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早在全国解放前夕,周恩来就指示前线部队要注意保护全国各地的重要古建筑。1949年5月7日,周恩来发出指示,要求前线部队对浙江南浔镇刘氏嘉业堂藏书楼和山西太原城内藏有南宋雕刻碛砂版《大藏经》的普善寺“特予保护,以重文化”。由于周恩来的过问,刘氏嘉业堂重要的藏书得以保存。后来刘家将这批藏书捐给了人民政府。宁波天一阁原为明代嘉靖年间兵部右侍郎范钦的私人藏书楼,始建于1561年,是国内现存最古老的藏书楼,古籍浩瀚,素有“南国书城”之盛誉。天一阁原有藏书7万余卷,几经流失,不断受到破坏和掠夺,到1949年时仅存1.3万卷。宁波解放前夕,周恩来要求三野九兵团,在攻城时必须保护好天一阁藏书楼,使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得以保存,重获新生。周恩来还指示编印了《全国古建筑文物简目》,分发给解放军各部,请他们注意保护。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周恩来主持的政务院会议上,多次讨论文物保护问题,从建立机构、培养干部到制定方针政策,对文博事业的发展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政务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法规,如《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等。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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