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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文化旅游和文化消费

2012-02-20  本文来源于中国旅游报    作者:班若川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扩大旅游消费,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发展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相结合,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支持海南等重点旅游区建设。”

  《纲要》指出,要“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各地积极发展依托文化遗产的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特色文化服务,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动品牌。推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字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中华文明展示水平和传播能力。鼓励对工业遗产、文化景观、考古遗址公园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纲要》提出,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品牌价值,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

  《纲要》还指出,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整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版权、民族、侨务、体育、旅游等资源,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机制,开展国家文化年、中国文化节、“感知中国”等品牌活动,推广中华春节文化,打造“欢乐春节”等文化交流新品牌。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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