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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旅游:具有无可替代的社会功能(3)

2012-03-01  本文来源于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刘建平 刘红梅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发展红色旅游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弘扬红色文化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在全国掀起了红色旅游的热潮。

  红色旅游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是人们在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下,追求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结果。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遍布全国各地特别是革命老区的纪念馆、革命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通过发展红色旅游,把这些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对于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红色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承载着特殊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其富含的精神价值如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已形成具有世界遗产意义的“红色精神”。因此,发展红色旅游是弘扬民族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工程。发展红色旅游、彰显红色文化,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丰富和发展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将革命历史、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通过旅游传输给广大人民群众,有利于传播先进文化、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红色旅游也使革命老区人民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更新。革命老区在发展红色旅游中,特别重视深挖其独特的革命文化内涵,精心打造出老区特有的文化品牌,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民心功能。红色旅游还具有重要的民心功能。红色文化和红色精神已经成为人们的需要和追求,合乎民心,不仅可以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而且具有增强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凝聚民心的作用。

  李长春同志强调,红色旅游是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巩固共同思想基础的政治工程,是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化工程,是革命老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富民工程,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民心工程。要进一步拓展红色旅游的载体和内容,寓教于乐、寓教于游,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所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牢牢凝固在中华大地上,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心田中,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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