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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旅游:具有无可替代的社会功能(4)

2012-03-01  本文来源于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刘建平 刘红梅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发展红色旅游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弘扬红色文化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在全国掀起了红色旅游的热潮。

  发展红色旅游关乎民生、合乎民望、顺应民意。红色旅游作为推动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有着区别于其他旅游方式的特殊功能、特殊价值。例如韶山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按照2007年李长春同志视察韶山“一号工程”时的指示,进一步强化红色旅游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提供了方便周到、全程、专业化服务,不断增强“一号工程”的吸引力,努力吸引社会各界为毛主席家乡做实事,带动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随着全国各地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全国各地把推动红色旅游作为惠及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把红色旅游文化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来抓,努力实现红色文化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积极实践,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大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开发力度,联合学校、社区、军营、企业,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展览和活动,为公众提供高品位、高质量的文化服务,有力保障了红色旅游的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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