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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幸福新城

2011-07-07  本文来源于梅州日报    作者: 罗娟娟 丘利彬 黄佳丰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梅州市党员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大力改善民生,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对此,梅州市党员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大力改善民生,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

  “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的根本要求是要改善民生福祉,提高百姓幸福指数。改善民生就是要不断完善道路、水利、供电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切实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何小卫表示,作为民政部门,要继续抓好社会救助各方面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理顺全市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年底前兴宁、丰顺、平远等3个县级仓库顺利完工;要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加大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力度,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等。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在前进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 。”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对此,梅州市党员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大力改善民生,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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