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干卿(1919—)山东省临淄县(今淄博市)人。
一九三八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十团排长。副连长、连长,第三旅九团营长,清河军区清中独立团副团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七师二十团团长,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十七师五十团政治委员、团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一二八师参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师长、师长、军参谋长,海南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广州军区炮兵司令员,海南军区司令员,广州军区参谋长,昆明军区参谋长、司令部顾问。
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责任编辑:苏红网)
一九三八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十团排长。副连长、连长,第三旅九团营长,清河军区清中独立团副团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七师二十团团长,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十七师五十团政治委员、团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一二八师参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师长、师长、军参谋长,海南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广州军区炮兵司令员,海南军区司令员,广州军区参谋长,昆明军区参谋长、司令部顾问。
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责任编辑:苏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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