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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书记”复出能否经得起拷问

2014-12-09  本文来源于人民网-观点频道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最近,一个官员的复出引起热议。据报道,广西桂林市食药监局新任不久的局长唐天生,曾于2013年8月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而在今年3月3日,唐天生就以桂林食药监局“局党组书记”身份出现。对此,有网友调侃说,这样复出是“吃喝书记出来管吃管喝”。

  人们还记得,去年,唐天生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指公款吃喝时,曾呵斥记者:“你尽管报!”其作风之蛮横,在当时引起广泛关注。曾经管不住自己,也不屑舆论监督,对这样一个有过劣迹的官员,半年之后就已经悄然复出。此事引起关注,值得反思。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按照这一规定,被免职的县委书记,出任食药监局长属于“平级调动”,并没有提升。但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唐天生因为作风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在当时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仅仅免职半年多就以“局党组书记”身份复出,如此问责处理,是不是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嫌疑?

  再者,从程序上看,唐天生的复出是否履行了解除处分和考察、评议及公示等相关程序?其担任现任职务是否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而且,整个的干部任用过程,信息显然不够公开透明,也没有体现足够的民意成分,这是受到诟病的重要原因。对这些问题,必须对公众有一个详细而明白的交代,不然的话,各种质疑和猜想就难以停止,对政府公信力也是一种伤害。相对而言,问题干部的复出承受着更多的民意关注,需要在程序执行和信息公开等方面,下更加扎实的工夫,把各方面工作都做到位了,才能经得起拷问、取信于民。

  在改作风成为新常态的背景下,还需从制度上提高门槛、在程序上把好关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吸纳群众意见。这样的话,才能让问题官员的复出经得起考验,也让那些侥幸者去掉幻想,扎扎实实地反“四风”、转变作风。

(责任编辑: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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