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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老婆终身被囚之谜 还原篮桥监狱真实陈璧君

2011-05-04  本文来源于中红网    作者:徐家俊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近年来,不少媒体刊登过有关“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一类的文章。文中述及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为特赦以汉奸罪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的陈璧君一事找了毛泽东和周恩来,她们还联名给狱中的陈璧君写了一封劝其认罪的信。陈璧君接到信后,再三思考决定拒绝认罪,在狱中终老一生。

  近年来,不少媒体刊登过有关“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一类的文章。文中述及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为特赦以汉奸罪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的陈璧君一事找了毛泽东和周恩来,她们还联名给狱中的陈璧君写了一封劝其认罪的信。陈璧君接到信后,再三思考决定拒绝认罪,在狱中终老一生。这件事情查不到任何原始出处,但其中有关内容仍一直被汪精卫、陈璧君的传记类书籍所引用,故以讹传讹,流传较广。

  中国政法大学监狱史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史志办原主任徐家俊先生,在查阅大量史料的基础上撰写了此文。本刊现呈给读者,希望还历史以真实。

  近十多年来,不少报纸、网络刊登过有关“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一类的文章,其内容不仅与史实不符,而且在客观上也抬高了汉奸陈璧君的人格地位,在海内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下面笔者根据所掌握的史料,撰写了解放后被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的真实的陈璧君一文,以期还原真相,匡正史实。

  我自1972年10月起,一直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工作,并于1990年1月开始,从事上海监狱的编史修志工作,主持了《上海监狱志》和五本《上海监狱年鉴》的编撰出版,参与了《中华民国史大辞典》等书籍的编写,参与了上海监狱陈列馆和上海公安博物馆的筹建。我全面查阅了陈璧君的改造档案,看了她在监狱中所写的全部材料,还访问了管理过陈璧君的有关干部,对陈璧君在提篮桥监狱的服刑情况比较了解。我还访问过常到狱中探视陈璧君以及全程处理陈璧君后事的陈之长媳谭文素(陈璧君长子汪文婴之妻)的弟弟谭文亮先生。为匡正史实,笔者把真实情况概述如下。

  陈璧君因犯“通谋敌国、谋图本国罪”,于1946年4月被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先后关押于苏州狮子口监狱、苏州长春巷吴县看守所、苏州司前街公安局看守所。1949年7月1日移押到上海提篮桥监狱女监。她因高血压和心脏病,并发大叶性肺炎,于1959年6月17日晚上9点15分病亡于提篮桥监狱医院。陈璧君在提篮桥监狱关押期间,先后5次在监狱医院住院治疗,累计前后共计1791天。这也就是说,她生命的最后的近10年中,有一半的时间是在监狱医院里度过的。当时陈璧君的子女(三男二女)都在境外,陈璧君兄弟姐妹共11人,陈排行第四,当时在大陆的人员中,有其同父异母比她小11岁的妹妹陈舜贞,她先后住在上海巨鹿路和陕西南路,1958年11月迁南京(1963年病故)。陈璧君的后事是由谭文亮处理的。1959年6月22日,陈的遗体经尸检,在西宝兴路殡仪馆火化后,由谭文亮领回骨灰,通过邮局寄往广东。

  宋庆龄、何香凝为陈璧君于1949年9月25日找毛泽东和周恩来一事没有事实根据。查《毛泽东年谱》,《周恩来年谱》和《宋庆龄年谱》均无记载。可以查到的是1949年9月25日毛泽东出席新政协会议,当天晚上在中南海召集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等问题协商座谈会。宋庆龄在1949年9月21日至30日期间出席了新政协全体会议,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并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9月26日,宋庆龄出席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筹备委员会和中华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在北平协和医学院礼堂的集会,纪念苏联科学家巴普洛夫诞辰100周年。另外,各媒体上也没有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为陈璧君特赦之事找毛泽东、周恩来的内容,亦无毛泽东、周恩来会见宋庆龄、何香凝的记载。

  另外,按照监狱管理规程,政府机关来文或亲属来信,首先要经监狱管理人员签收。经审阅后,再转交给服刑的犯人。特别是对时任国家重要职务,极有社会影响的宋庆龄、何香凝的来信不可能不做记载。如果有来信,首先要通过监狱管理人员看阅后,再交给犯人。如果中央领导机关或中央领导对陈璧君有什么具体批示,在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都应该有备案。现在上海政法机关保存完好的档案材料中,根本找不出宋庆龄、何香凝写给陈璧君的书信的抄件和任何线索。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保存着的陈璧君服刑时的各种档案中也反映不出宋庆龄,何香凝写信给陈璧君的情况,更没有要陈璧君发一个认罪声明的原件或抄件以及相关的线索资料。甚至陈璧君狱中所写的各种自传和思想汇报中,都没有提到宋、何向她写信的任何情况。经核实1949年7月~1959年6月间,管理过陈璧君的人员也从未听到过宋庆龄、何香凝联名写信给陈璧君一事。

  多年来,上海监狱系统对陈璧君的管理十分重视,提篮桥监狱及其上级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常有专报、简报上报或转送市公安局领导,并抄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如1956年9月2日,当陈璧君病情稍有恶化,思想有颓唐倾向时,劳改处就向上海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杨光池、马金铮送发简报。同年9月27日,劳改处又向市公安局领导报告陈璧君的病情。当1959年6月,陈璧君病亡后,上海市公安局党组还写报告给上海市委反映具体情况。

  解放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押提篮桥监狱服刑的陈璧君等汉奸犯没有被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他们仍持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所以陈璧君在监狱服刑期间最大的思想问题,是表示不接受国民政府的判决,希望能更换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她多次说过、也书面写过这样的话:“我申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我,我愿死在人民的判决下,不愿偷生在蒋介石所判的无期徒刑中。”陈璧君在提篮桥监狱的服刑中其思想有一个转变过程,开始她不认罪,存在有“成王败寇”的思想。后来她经过学习和通过多次的生病住院治疗,切身感受到革命人道主义的待遇,感到人民政府确实是关心她、挽救她。在1955年7月书写的思想汇报中,她这样写道:“1949年7月1日,我到女监。初期是很不能心平气和的。以为成王败寇。但每天的《解放日报》和我幼子(指汪文悌,笔者注)送进来的书,令我心平气和。知道共产党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事。后来见到毛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后,我更心悦诚服了。更后来,我挚友龙榆生(注:万载人,曾是陈璧君子女的家庭教师,中国著名词学家,解放前曾与陈璧君一起关押在南京。解放后在上海博物馆工作。)又送来许多进步书来给我学习,且每月寄一封勉励我努力改造的信来,我更加了解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了……。启发我的第一个思想转变的人是我的幼子和龙弟(指龙榆生)了。我从书报的学习、吸收、反省和先生们(指监狱管理人员,笔者注)的教育,更从广播的教育中得到更多的事实道理了。关于改造犯人思想的材料很丰富,有深奥的、有通俗的,都能适合各犯人的文化程度。我是一个自问很努力学习的人,也觉得恍如置身于革命大学,但可惜我的病亦随着我的年龄增加。”在她留下的各种文字中,完全看不到她拒绝认罪,准备一辈子坐牢的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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