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受伤被俘 大余凛然就义
1935年3月,刘伯坚与赣南省委书记阮啸仙、省军区司令员蔡会文、少共书记陈丕显等,率省委、省苏、军区独立六团以及中央工农剧社、红色中华报社的工作人员二千余人,开始向油山突围。3月4日,刘伯坚在塘村附近鸭婆坑山上,指挥部队突围。在战斗中,刘伯坚为掩护战士,不幸左腿受了重伤,失去行动能力,最终落入了敌人的魔掌。
起初,刘伯坚被关押在塘村,第二天被转押到信丰县(原登贤县)粤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部,随后被押往粤军第一军军部所在地大余,关押在大余县监狱。11日,移囚“绥靖公署”候审室。从监狱到候审室,相距不过数百米,但敌人想从精神上瓦解刘伯坚的斗志,又企图在群众中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特意给刘伯坚钉上沉重的脚镣和手铐,从监狱后门出去,押经大余县城最热闹的青菜街(现建国街)。面对众乡亲,刘伯坚大义凛然、气宇轩昂地吟诵他的著名诗篇《带镣行》:
带镣长街行,蹒跚复蹒跚,
市人争瞩目,我心无愧怍。
带镣长街行,镣声何铿锵,
市人皆惊讶,我心自安祥。
带镣长街行,志气愈轩昂,
拼作阶下囚,工农齐解放。
后来,这首诗与夏明翰烈士的壮丽诗篇《只要主义真》合璧为一,被谱写成《就义歌》广为传唱。
刘伯坚自被捕的那一天起,就决定一死以殉主义。他在狱中先后写了三封遗书(其中一封失传)给陕西的兄嫂。信中表达了他的心志:“弟在塘村被俘时就决定一死以殉主义并为中国民族解放流血。”“生是为中国,死是为中国,一切听之而已。”刘伯坚将儿子虎生、豹生、熊生托付给兄嫂:“我为中国革命没有一文钱的私产,把三个幼儿的养育都要累着诸兄嫂。我四川的家听说久已破产又被抄没过,人口死亡殆尽,我已八年不通信了。为着中国民族就为不了家和个人,诸兄嫂明达当能了解,不至(致)说弟这一生穷苦,是没有用处。”并嘱咐:“诸儿受高小教育至十八岁后即入工厂做工,非到有自给的能力不要结婚,到三十岁结婚亦不为迟,以免早生子女自累累人。”
刘伯坚安排好了后事,亦作好了为革命牺牲的准备,内心是坦荡的,但他思念红军、思念战友、思念亲人的心,一刻也没有平息。这一心迹,在他的狱中诗《移狱》、《狱中月夜》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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