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我们有必要跟国际接轨,让产假时间提高到适当水平。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11月21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妇女产假时间为6个月,一些国家甚至是1年。而我们妇女产假目前仅仅是国外的一半,即3个月,就算再增加8天,其实较之他们,仍然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我们有必要跟国际接轨,让产假时间提高到适当水平。
让妇女产假延长至一定的水平,有利于产妇恢复身体,有利于婴幼儿的发展和成长,更有利于家庭和谐。我们不是倡导母乳喂养吗?可看着三个月大的宝宝为了能够喝上一口妈妈的奶水,不得不在大人背抱下,去妈妈单位喝奶,或者妈妈上班中途,请假匆匆回家喂口奶,再或者不得已之下,三个月就开始断奶,这样的场景难道不是令人很心酸吗?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更健康,我们有必要再将产假时间延长些。
(责任编辑:邹玉玲)-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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