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通知要求,公安、城管等发现的来历不明流浪未成年人将一律采集血样,各地须安排适龄返乡流浪儿上学。(12月27日《新京报》)
就在今年年初,一则关于“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引起强烈反响。每一个在兴奋中等待过年的网友,包括学者于建嵘大概都没有想到,他们随手转发的一则孩童被拐骗致残成街头乞丐的微博,竟然转化成了一场前所未见的公民行动——微博打拐。这样一场从普通公众到教授企业家、演艺明星、媒体记者,乃至各地警方均主动参与其中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既让人见证了公民打拐的“微”力量,也让人从公民与公共执法部门的良性互动中,看到被迫上街乞讨的孩子,命运出现改变的可能。
时隔近一年,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再次在新春即将来临之际,重议旧题,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或也正是在这样一个特殊节点上,对过去一年来公民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公益行动,予以公共政策回应。毕竟,在万家团圆的新春,“回家”这样的字眼,总能熨帖无数身体与心灵流浪者的内心,也是无数乐见团圆者的共同诉求,更何况那些饱尝失子之痛、肝肠寸断的父母?
回家,当然是让人温暖的字眼,但现实生活却往往可能比行于纸上的文书更逼仄。不管是否被拐卖,每个流浪儿童的背后,都有着逼仄的现实,都有着难以诉说的故事。在“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之后,乞讨儿童突然间集体没了踪影的现实,或许正在告诉我们,在城市中奔突迁徙的许多流浪儿,大多不是因为有着被拐的残酷经历,而只是因为有着“回不去的故乡”。
类似“安徽省宫小村”那样,父母以租用残疾孩子为利益链条的乞讨村,是人性伦常之恶的极端体现,却也几乎是当下流浪儿群体的直接肇因。事实上,有新闻调查就曾经显示,乞讨儿童多来自贫困家庭,正常家庭被拐儿童被故意致残后进行乞讨的确切案例,还比较鲜见。
从这个角度看待此次八部委要求2012年年底,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就难免让人对“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落地成效表示忧虑。倘若这些乞讨儿童背后的贫困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倘若不能从救济、就业、教育等角度,建立多渠道的长效救助机制,倘若这些乞讨儿童的故乡,在土地、住房、就业、教育等方面,依然陷于某种沦陷境地,那么,一旦流浪迁徙的权利被制约,哪里又是他们能够回去的故乡?
在最近有关新一代农民工的报道中,许多受访的农民工就频频感叹回不去了。回不去,只是因为沦陷的故乡已经无法容纳梦想。从这一现状我们或许也可窥得,“接送流浪孩子回家”行动的背后,不应仅是城市市容市貌、儿童权利救济的思考,而更应该深入每个流浪儿故乡的肌理,去厘清他们背后逼仄的现实,恐怕才能够真正为流浪儿们找到心之安处的故乡吧。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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