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苏红网 > 红色观点 > 苏红时评 >

铲除名人虚假代言的土壤

2012-01-10  本文来源于新华网    作者: 叶祝颐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名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把握道德底线。然而在现实中,有的名人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在利益中迷失自我,利用人们对公众人物的信任心理,对自己根本没有使用过的医疗、食品、化妆品等产品虚假“现身说法”,或者主持医疗、健康节目,为药品、食品广告做虚假宣传、夸大疗效。这种行为既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公众人物形象,误导了社会风气。

  唐国强鼎力推荐迈道通治疗脑中风,王刚主持并推荐华风再造胶囊消除血栓。1月6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曝光了24则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其中医疗器械、药品、保健品及普通产品宣传疗效等短片广告有22个,裤子、毯子、梳子这些普通用品都被赋予了能治百病的神奇功效。媒购委首席法律顾问张欣表示,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国家相关法规缺失,呼吁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法规。(1月7日《北京晨报》)

  唐国强、王刚等明星夸大其词宣传医疗产品的神奇功效,助长虚假广告、违法广告蔓延,这样的广告生态令人忧虑。名人利用其公众人物身份虚假代言,成为虚假广告与产品的帮凶,无疑应该受到处罚,得到治理。

  据国家工商总局介绍,正在修订的《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把名人代言行为纳入规范范围,将要承担连带责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曾表示,有些名人从事虚假广告代言没有受到处罚,主要是由于相关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中。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无论是不是名人,只要有虚假代言广告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受到相应处罚。

  名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把握道德底线。然而在现实中,有的名人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在利益中迷失自我,利用人们对公众人物的信任心理,对自己根本没有使用过的医疗、食品、化妆品等产品虚假“现身说法”,或者主持医疗、健康节目,为药品、食品广告做虚假宣传、夸大疗效。这种行为既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公众人物形象,误导了社会风气。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除了“严禁”以外,关键要明确罚则,提高执行力,真刀真枪对名人虚假代言行为严厉处罚。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虚假广告泛滥,与广告审查部门、发布部门工作失范也有很大干系。就拿公众意见最大的虚假医疗广告来说。按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医疗广告宣传。而申请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及治愈率、有效率的内容。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明显违规没有取得广告通行证的医疗广告,如何能在电视、广播上发布呢?个中原因值得深究。如果在严禁名人虚假代言之外,对广告的审查、发布严格把关,健全问责机制,虚假广告的生存土壤才有望铲除。

(责任编辑:邹玉玲)
关于苏红网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投稿邮箱 | 网站招聘 | 友情链接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主管单位: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 © 2008—2011 龙岩苏区红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苏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