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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纪实

2011-11-23  本文来源于漳州新闻网    作者:漳州新闻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2011年5月,漳州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确定为全国23个“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之一,也是福建省唯一的全国试点市。

  2011年5月,漳州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确定为全国23个“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之一,也是福建省唯一的全国试点市。

  一段时间来,漳州大力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漳州市委书记陈冬在漳州市第十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在更高起点上建设创业创新的活力漳州、又富又美的幸福漳州;市长吴洪芹主持召开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提出通过3年分三个阶段的努力,使全市60%以上家庭基本实现创建幸福家庭的目标,争取最大成效,当好福建“代表队”;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打造幸福漳州”活动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在漳浦县举行全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暨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启动仪式。10月20日,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全市“创建幸福家庭”工作会议,组织参观创建试点,交流创建经验,对全面推进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等部门及各县(市、区)纷纷召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动员会、推进会、分析会、研讨会,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为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立了漳州市“创建幸福家庭,打造幸福漳州”活动指导组,由分管副市长黄浦江任组长,市直42个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各乡(镇、街、场)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并及时下发了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打造幸福漳州” 活动的实施意见、活动标准、部门职责和考核评比办法,以及幸福家庭示范户、示范村(社区)和示范乡(镇、街)标准等文件。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订了《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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