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苏红网 > 红色观点 > 苏红时评 >

别再让实名制乘客二次埋单

2011-08-09  本文来源于红网    作者:公契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未实行火车票实名制之前,乘客丢了票,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有了实名制,并且事实证明技术手段上也可以实现相应的查询,消费者却还要为丢失的车票二次埋单。这只能体现铁道部门的懒于作为。这种不作为,直指的是为民服务态度的缺失。
  有旅客在网上发帖称,在天津火车站出站口,一位女乘客乘坐动车,实名制车票丢失,工作人员拒绝她出站并要求补票,认为其逃票还要补全款。女乘客问:我实名买的票,身份证也在这,你一查不就知道我是否逃票?工作人员答:实名制不是这作用。(《南京晨报》8月8日)
 
  经过网络检索,实名制购买的动车票丢失后无法正常补票的并不止这一位女乘客。相关规定让这部分乘客只能掏二次腰包,为已经购买过的车票再度埋单。
 
  而就在近日,铁道部门针对对网传“‘7·23’甬温线动车事故部分失踪人员名单”作出查证回应是,已组织铁路警方和客运部门,对网传的29名失踪者信息与7月23日乘坐D3115次和D301次旅客实名制信息进行逐一对照。
 
  一方面是铁道部门声称即使是实名制买票,身份证也在,但是目前购票系统没有这类信息,也不好去查,实名制动车票丢失出站时就要补票。另外一方面,铁道部门又通过火车票实名制等技术手段来核对“7·23”动车事故失踪人员名单,进行辟谣。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之处不言自明。
 
  不止如此,有报道称,在动车票实行实名制的第二天,就抓获了一名企图逃窜的犯罪分子。由此看来,火车票实名制明明能够做很多事儿。在技术上,实名制既然能用来核对遇难者信息,甚至是用来抓获犯罪分子,一张本已购买却丢失的车票却不能补,不知铁道部门使用了什么样的诡辩之术。
 
  未实行火车票实名制之前,乘客丢了票,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有了实名制,并且事实证明技术手段上也可以实现相应的查询,消费者却还要为丢失的车票二次埋单。这只能体现铁道部门的懒于作为。这种不作为,直指的是为民服务态度的缺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服务。好的技术应该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依托火车票实名制这一平台,别再让实名制乘客为一张车票二次埋单。这不止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更是铁道部门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的开端。
 
(责任编辑:肖稀君)
关于苏红网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投稿邮箱 | 网站招聘 | 友情链接 | 服务条款 | 版权声明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主管单位: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 © 2008—2012 龙岩苏区红色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苏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