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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假冒更应追问监管

2011-11-04  本文来源于合肥晚报    作者:舒圣祥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近年来,一些食品包装上纷纷标注“有机”二字,并标榜“高质高价”。

有机食品

  有机蜂蜜每公斤358元、有机猪肉每公斤160元、有机杂粮每盒(268克)268元……近年来,一些食品包装上纷纷标注“有机”二字,并标榜“高质高价”。新华社记者深入山东、广西等地调查发现,食品随意标注“有机”、花钱购买认证、张贴假冒认证等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售价不菲的有机食品,只是披着“有机”外衣的冒牌货。(11月1日新华社)

  在社会道德水平整体滑落的今天,花钱就能买到认证,似乎并不出乎人们的预料;问题是,消费者能想到,媒体能想到,为何监管部门就想不到呢?对此,国家认监委表示,目前有机食品监管体制还不完善,仅靠认监委一个部门很难进行“全覆盖监管”。这话也许不假,九龙治水现象的确存在:农业部门管生产,认监委管认证,工商部门管流通,卫生部门管餐桌,哪个部门都说得上话,哪个部门也不完全说了算。

  但是,认监委即使不能对所有有机食品实行“全覆盖监管”,至少也应该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认证及相关检测活动及其认证决定、检测结果等进行抽查”,以及“对证书、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果这些基本的监管义务能得到有效履行,大量存在的有机食品花钱买证书情况,就不可能长期不被发现。现在,之所以有机食品认证如此混乱,关键就在于认证机构唯利是图根本没有风险。而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和监管,完全是认监委可以做到并且必须做到的。

  必须对认证机构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的严厉惩罚,花钱买认证的混乱现状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这方面的法律,我国《认证认可条例》第62条明确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换言之,只要出具虚假认证,或者认证严重失实,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就要撤销,主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要撤销,构成犯罪还要追究刑责。

  问题是,法律虽然规定得很清楚,可实际真有认证机构被撤销批准文件过吗?审批认证机构从业资格应该是严格的,监管认证机构认证行为更该是严厉的;唯有首先严格“认证”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才有可能去严格认证有机食品。消费者花大价钱能否买到真正的有机食品,这件事不能取决于生产者的良心。有机食品考验的不只是社会道德水平,更是相关部门的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邹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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