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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为贺龙恢复名誉

2011-05-07  本文来源于苏红网    作者:小小鸟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197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为贺龙恢复名誉.经周恩来提议、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贺龙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指出:林彪要整贺龙蓄意已久,早在1966年就向中央提出,贺龙历史上曾向

  197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为贺龙恢复名誉.经周恩来提议、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贺龙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指出:林彪要整贺龙蓄意已久,早在1966年就向中央提出,贺龙历史上曾向国民党反动派"请求收编"和"阴谋篡军反党"等问题,要进行审查.在"九·一三"事件发生以前,对贺龙问题的审查,一直为林彪、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等人所把持."九·一三"以后,中央直接对贺龙的问题进行了审查.经中央查证甄别:一、所谓"通敌"问题,完全是颠倒历史,蓄意陷害.二、所谓"阴谋篡夺军权"和支持军队一些单位的人"篡夺军权"的问题,经过调查,并无此事.三、关于所谓贺龙搞"二月兵变"的问题,纯系讹传.贺龙已于1969年6月9日病故.中央决定,对贺龙予以平反,恢复名誉.由于江青、康生一伙的干扰破坏,这次平反是不彻底的,有些提法是错误的.1982年10月16日,中央发出《关于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高度评价贺龙同志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同时撤销了原中发(1974)25号文件及中发(1968)71号文件.

(责任编辑: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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