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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连续两年大幅提高救助标准

2011-12-07  本文来源于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彭志伟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12月6日,记者从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民政局工作评议调研座谈会上获悉,赣州市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其中连续两年较大幅度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12月6日,记者从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民政局工作评议调研座谈会上获悉,赣州市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其中连续两年较大幅度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据了解,2010年和2011年,赣州市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了11.36%、17.86%,达到300元至330元,惠及群众10.37万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了10%、18.18%,达到 130元,惠及群众31.78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了3.2%、25%,达到每年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了4.76%、 18.18%,达到每年1560元。同时,我市巩固和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医疗救助封顶线已由原来的1万元增至3万元。2010年和今年1月至 11月,分别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1.39万人次和47.3万人次,分别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7亿元和1.94亿元。

  会上,赣州市发改委、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围绕评议调研内容进行了座谈,并对赣州市民政局进行工作测评。本月中旬,部分工作人员还将赴南康、大余、于都调研。

(责任编辑:陈洲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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