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有“华山论剑”,现实中有“华山抡刀”。内蒙古一对度蜜月的夫妻游客,在华山因要求退票,被捅十余刀。丈夫小董亲眼看见有四五个着保安服、戴保安帽的人夹杂在行凶者中。当地警方迅速宣布“华山游客被伤案成功告破”,称两名嫌犯均是倒票农民。小董表示,办案民警和嫌犯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疑似顶包。(10月7日《北京晨报》)
其实,捅人事件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并不难水落石出。事发地游客众多,很多人都目睹了这血腥的一幕,只要广泛取证,足以查清事情经过。部分目击者证实了受伤游客的说法,来自湖北的汪先生说:“我当时就在打人现场10米左右的地方,我作证,一个是没有发生吵架,一个是不止两个人打,至少起码有十来个人。”游客之间素不相识,我认为其证言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另外,2011年8月8日新华网等媒体以《119个可旋转摄像头确保华山景区旅行安全》为题的报道称:“陕西省旅游工作现场会议近日在华山景区召开,会议强调要对旅游景区开展数字化建设和改造。为此,华山景区将投资1900万元构建数字化系统,其中包括购置119个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安装在景区各交通要道上。届时,景区内的游客情况将在游客中心的监控屏幕上一览无余,一旦发生游客拥挤等紧急情况,指挥部即可根据监控摄像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援。”既然华山有这么多的摄像头,只要把当时的监控录像公布出来,岂非一切都大白于天下?吊诡的是,对于监控摄像头也有多种说法——景区方面说,现场没有摄像头;而警方却说,之所以确定嫌疑人,除了调查走访外还调取了监控录像。事实再次证明,“相关部门”在发布“权威信息”之前,一定要及时沟通、统一口径,否则很容易穿帮。看看,尴尬了吧。
根据近年来众多与摄像头有关的新闻,我总结出了几条有中国特色的“摄像头定律”:一,摄像头是玩“政绩工程”的重要道具,很多地方都将安装摄像头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举措大肆宣扬;二,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花费不菲,有的甚至还是“天价”。因此,我强烈怀疑某些地方的摄像头工程其本质不过是某些经办人的“致富工程”;其三,中国的摄像头“识大体、顾大局”,对官方有利的时候,它们尽职尽责、一览无余,而对官方不利的证据,它们基本上“选择性失明”,甚至还常常在“适当的时机”坏掉,来个“一推六二五”。例如,云南“躲猫猫”事件中,相关部门以监房摄像头已坏为由拒绝提供录像;武汉男子李文彦“做噩梦”猝死,看守所称因电脑硬盘出现故障,因此事发当天的录像无法调看……中国的摄像头莫非有“灵性”不成?它们替不替老百姓说话?
不知道华山的摄像头是否也很“中国”,遵循了中国的“摄像头定律”呢?这个“陕西省旅游工作现场会议”安排的119个可旋转摄像头,后来到底安装没有?是及时进行了安装,还是仅仅作为一个噱头说说而已?如果安装了,到底都安到了哪些地方,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甚至,我还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下下:这个所谓的“数字化系统”投资额高达1900万,是否进行了公开透明的招标,是否进行了质量验收,其中是否存在吃回扣、工程转包等猫腻?……摄像头虽然小,但透过摄像头能够看到的东西却不少。如果“华山抡刀”能够引出个摄像头问题,最终将摄像头变成了周久耕手里的香烟、杨达才腕上的手表,那也算是搂草打兔子——意外收获吧。
(责任编辑:陈丽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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