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脚女人”邓子恢

2009-08-10  本文来源于    作者: 订阅《红星报》 | 向苏红网投稿

     处在北京城中心地带的原皇家园林中南海湖波浩淼、林木葱郁,即使是在夏季最炎热的时候仍然凉爽宜人,而位于中海西岸的宫殿式建筑怀仁堂经1952年高规格、高标准的重新设计修缮后更成为一个舒适的“高级”场所。

  

       处在北京城中心地带的原皇家园林中南海湖波浩淼、林木葱郁,即使是在夏季最炎热的时候仍然凉爽宜人,而位于中海西岸的宫殿式建筑怀仁堂经1952年高规格、高标准的重新设计修缮后更成为一个舒适的“高级”场所。然而,1955年7月31日,在怀仁堂的大礼堂中出席会议的几十位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一把手”之中却很有些人汗流浃背、精神紧张,因为正在主席台上作报告的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情绪十分激奋,一如以往那样妙趣频生的语句中透出尖刻和严厉:“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论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毛泽东的这个报告在后来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标题为《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在当时听报告的人中,一位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几乎秃顶的五十来岁的老者心情尤其沉重,因为他知道毛泽东所指责的“像一个小脚女人”的“某些同志”指的主要就是自己。他就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邓子恢。

  要说起来,邓子恢与毛泽东称得上是“老战友”。邓子恢虽然加入中共组织不算太早,1926年才入党,但却较早开始从事“武装斗争”:1928年3月,他在自己的家乡福建龙岩参与组织农民武装暴动,成为闽西“苏维埃区域”的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一年后,毛泽东率领在井冈山站不住脚的红四军来到江西南部、福建西部交界处的偏僻之地打游击,邓子恢给予了充份的配合与支持,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创立和扩展功劳不小。后来,他担任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财政人民委员”(即部长),参与领导过红军“长征”后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抗战后直到1949年先后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书记、中原局第三书记、中原省临时人民政府主席等职务,1949年后在中南局任第二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可以说,邓子恢自参加中共之日起就承担着某个地区、某个方面的组织领导工作,成效颇著,可见其人能力不俗,加上他的年龄在党内“高干”中相对偏大,为人处事又比较老成持重,所以他在党内被尊称为“邓老”。

  不过,使邓子恢在中共党内赢得重视的主要还是他是少有的了解农民、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的领导者之一。早在红军时期,他就在福建农村领导过办夜校、建农会、减租减息以及“打土豪,分田地”的工作,1946—1947年又在山东主持了“土地改革”,1948—1952年更是统管中南六省的农村工作。据说,在中共党内曾流传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一次毛泽东谈起中国农业和农民问题,曾半真半假开玩笑式地说党内只有三个人懂得农业,一是邓子恢,一是王观澜,还有一个就是他自己。为此,当1952年底全国农村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农村“新的问题”层出不穷、纷繁复杂,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农村工作部以统管全国农村工作之时,毛泽东就亲自点将调邓子恢进京任部长。

  1953年1月,北方正是天寒地冻,邓子恢就在这时到达北京履任新职。邓子恢到北京后不到两天,毛泽东即在中南海约见了他。毛泽东说:“我们不是谈过上下两篇文章吗?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就是搞社会主义,就农村来说,土改已经结束了民主革命,现在是要做第二篇文章。”毛泽东还用他喜欢说的“风趣”的话打趣道:“子恢同志,调你来当全国农民的统帅。”而邓子恢则谦逊地说:“统帅还是主席您,我们是协助您做工作。”当时场面很是热络,与天气形成极大反差,可见毛泽东当时对邓子恢很是器重,双方关系颇为融洽。他们两人自然都想不到,不久后双方就会产生矛盾分歧,而且愈演愈烈,至死未解。

  矛盾主要产生于对毛泽东所谓“搞农村社会主义”的“第二篇文章”如何“作”上面。

  对于中国农村的社会体制,当时中共的主流意识是从斯大林体制下的苏联传来的,即是:中国农村传统的一家一户独自经营的形式属于“小农经济”,它以私有制为基础,必然会走向“资本主义”,而要在农村实现“社会主义”,就必须走“集体化”的道路。到1952年底,随着“土改”运动进入尾声,分得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加上战争已经结束,农村经济很快就有所恢复和发展。但是,中共干部们对这种“私有基础”上的发展却心有戚戚,总想赶紧“带领”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与此同时一些有头脑、懂技术、较勤奋的农民逐渐脱颖而出,成为相对比较富裕的“新中农”或“新富裕中农”,这更使干部们认为农村出现了“两极分化”,有了“资本主义的苗头”,不免如临大敌。当时的农村有单干、互助组及合作社等经营方式,单干是中国农业传统的形式,互助组则是农民自发结成的一种土地、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归各户私有、生产中互相调剂帮助的组织,主要是为了共同抵御天灾并解决资金、农具、劳力不足等问题,合作社就更进了一步,它把各家各户的生产资料都“入股”到“社”中归大家共同使用,只是原主人能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在许多中共干部看来,合作社理所当然更有“社会主义”的模样,有些急于求成或为了创造“成绩”以邀功请赏的人就半是劝说半是强迫地予以推广——这在当年引发了不少矛盾,比如1951年中共最高层就为山西省委加速合作化的做法产生过激烈的争论。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组建就绪、从1953年2月起开始工作之初所面对的就是这种形势。总的来说,邓子恢对农村“社会主义化”问题所抱持的观点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他1953年2月9日在新组建的农村工作部发表就职演说时曾说:“目前我国农业的基础是小农经济,小农经济不是向社会主义大农业发展,就是向资本主义大农业发展,而资本主义道路是我们坚决反对的。我们不能在完成土地改革之后让我们的农村经济长期停留在小农经济上面,我们的责任就在于要使农民组织起来走大家富裕的道路。发展农业互助合作是农村工作的主要环节。”由此可见,在合作化问题上邓子恢和毛泽东是基本一致的。

  不过,对于农业合作化邓子恢有一套独特的思路。邓子恢认为实现农业合作化关键在于要能够找到一种形式,一种能够使农民稳步地从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过渡的恰当的形式,这种形式必须具备如下特点:对于贫困农户,它能够有助于解决生产中的困难,使他们乐于接受;对于中农,它能够保证顺利自然地过渡到集体经济,避免突然变化可能给他们带来的种种损失。因此,虽然邓子恢在农村工作部干部会议上曾宣称“我们党已经从农民群众的实践中找到了适合于中国农民特点的具体的过渡形式,即从农业生产互助组,经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而后进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但他同时强调这三个阶段必须循序渐进,一方面“适应农民”,一方面“改造农民”,使农民“一步步从实际中自己尝到社会主义的好处”,而决不能“凭着社会主义的理想和热情一蹴而就”。他当时初步设想,在全国成立高级合作社大约要用2—3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也就是说需要10—15年,而在当时——亦即1953年——的主要任务是全力办好互助组。

  然而,出乎邓子恢设想象之外,自1952年冬季以来农业合作化运动已经出现了一股“热潮”,各地纷纷“大干快上”地建立合作社,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捆绑农民强迫入社的野蛮行为,而农民“入股”的生产资料得到的“分红”很少甚至根本就没有“分红”,更有的地方说是要把生产资料“折价收购”,但其价格却“折”得很低,而且很多就连这也没有真正兑现,事实上就是一种“共产”。 这些做法在农民中引起疑虑与不满,他们在“土改”中刚刚分得梦寐以求的土地和农具,刚刚过上几天温饱生活,突然间这一切又要被“政府”拿去“共产”,内心的抵触和反抗可想而知,于是破坏农具、宰杀耕畜、砍伐树木等举动层出不穷,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邓子恢1953年2月上任伊始就目睹了农业合作化的狂潮,他对此极为忧虑,认为这不仅影响了粮食生产,还会破坏中共在农村中的威望,于是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降温”:

  2月24日,他向来农村工作部视察的朱德提出:全国第二次互助合作会议上制订的互助合作发展计划的指标“定大了,要考虑”,“我们定大了,地方会更大。”

  3月3日,他在农村工作部部务会议上指出:“互助合作运动不能凭主观,一定要按照群众运动的规律进行。我的意见,十年或十五年或更多一些时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不要企图在一个五年计划内完成两到三个五年计划才能完成的事。”

  3月8日,他在向毛泽东汇报时直言道:自1952年冬季以来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普遍发展的倾向是急躁冒进”。他指出: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是干部思想认识上有误解,盲目追求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形式,办社贪多贪大”。

  3月份,他代中央草拟了《关于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发展的五年计划数字给各大区的指示》、《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代中央为《同意中南局关于纠正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急躁冒进的报告》作了批示。这三个文件先后于1953年3月8日、14日、16日以中央文件名义下发。随后,他和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杜润生共同为《人民日报》撰写了《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的社论,提出要注意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急躁冒进倾向”,于3月26日发表。

  3月12日,他参加华北局的互助合作会议,帮助华北局压缩了1953年合作化的发展计划。

  4月13日,他受中央委托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全部问题的中心是“如何对待中农也就是农民小私有者的问题”。互助合作要稳步前进,任何过快过“左”的政策都会“破坏与中农的合作”。

  在邓子恢的大声疾呼和全力推动下,对农业合作化的整顿取得了成效:“急躁冒进”倾向得到扼制,许多“不符合客观条件”的合作社被取消,农民的情绪逐渐趋于稳定,破坏生产资料的现象停止了,农业生产恢复了正常。虽然到1953年底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仍然发展到1.4万多个,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稳健得宜的。

  毛泽东对邓子恢的“降温”举措最初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主要是因为中共党内高层许多人赞同邓子恢的意见,而且毛本人也了解到不少农民反抗的事例。但是,毛泽东内心里还是喜欢“大干快上”的,因此才过了两个多月他就忍不住了:这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农村的形势有了好转,危机已经解除,另一方面也许是听了某些善于揣摩其心思的人投其所好的汇报。总之,从1953年6月开始,毛泽东在多次讲话中对合作化大力“促进”:起初还比较温和、侧面:“办合作社只要合乎条件,那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不久又把对合作社的态度提到“政治”高度:“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最后则对邓子恢进行不点名的严厉指责:“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确保私有’,是资产阶级观念。‘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

  在毛泽东的推动下,合作化的狂潮再度掀起。1954年10月召开的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化会议”宣布:1955年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要发展到60万个,1957年入社农户要达到50%。于是,1952年下半年到1953年初的景象再次出现:各级干部强迫命令,手段粗暴,农民则恐慌不安,消极抵抗,宰杀耕畜、砍伐树木、破坏农具等等不一而足。

  作为中共主管农村工作的部门的负责人,邓子恢及时了解到上述问题,1955年1月初开始,他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不断向毛泽东、刘少奇等高层领导人汇报,认为应该“坚持稳步发展的原则”,“当务之急是将群众情绪尽快稳定下来,在巩固中求发展”。1月5日至2月初,邓子恢到湖北、湖南和广东三省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及时向高层反映,最终促使中共中央于3月3日发出了《关于迅速布置粮食统购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的文件。这个《紧急指示》开篇即言:“目前农村情况相当紧张,不少地方农民大量杀猪宰牛,不热心积肥,不积极准备春耕,生产情绪不高。应该看到,这种情况是严重的……它实质上是农民群众,主要是中农群众,对于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若干措施表示不满的一种警告。”当时农村情势之严重由此可见。

  毛泽东得知了农村情势的严重性,头脑终于冷静下来。《紧急指示》签发后,毛泽东找邓子恢谈话,说:“五年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步子太快,合作化的速度要慢下来。”“到1957年入社农户达到1/3就可以了,不一定要50%。”邓子恢说:“到今年秋后停下来。”毛泽东则说:“干脆现在就停下来,到明年秋后再看,停止一年半。”不久,毛泽东在听取邓子恢等人关于农村工作的汇报时又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牛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他还说合作社发展的方针应该“是三字经,叫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这时,毛泽东可谓“右”得惊人。

  从1955年1月初邓子恢代中央草拟的《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下发以后,在农村工作部的全力调整、干预下,全国进行了几个月的整顿,农业合作社在原有的67万个的基础上减少了2万多个,但仍然没能完全遏制住合作化不断“升温”的趋势。整顿成功尚待时日,谁知毛泽东又变了。

  毛泽东1955年4月到华东进行了视察,通过对当地特别安排的合作社“典型”的“调查”和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柯庆施等人带倾向性的汇报,他认为自己“沿途看见麦子长得半人深,生产消极吗?”“所谓缺粮,大部分是虚假的,是地主富农以及富裕中农的叫嚣。”“中央农村工作部反映部分社办不下去,是‘发谣风’”。回到北京后,毛泽东很快召见邓子恢,根据自己在南方考察得出的印象和省、市委书记们的汇报提出:到1956年春耕前将全国农业合作社由现在的65万个发展到130万个。邓子恢认为上年由11万发展到65万个社已经太多了,发生了冒进的问题,下年还是维持100万个的计划比较好。双方为此争论了几个小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农村工作部的人听到这消息都暗暗替邓子恢担心,有人劝他:“何必为30万个社的数字同毛主席争论呢?有什么必要冒这个险呢?”邓子恢却说:“要紧的是,主席认为那些办社的条件都是不必要的,这怎么能够不讲清楚呢?这可不是几十万个数字的问题。”

  7月11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召见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谭震林、杜润生,重申了自己大力发展农业合作化的主张,而邓子恢却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意见。毛泽东大为恼火地对邓子恢说:“你的思想要用大炮轰!”

  于是,在7月31日中南海怀仁堂召开的专题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就疾言厉色地“用大炮轰”邓子恢,指责他在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是“小脚女人”。

  “用大炮轰”过之后,更严厉的惩处接踵而至:8月26日,毛泽东指示:“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部,在目前几个月内,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电报由中央直接拟电答复;并告批发此类来报的同志,不要批上‘请农村工作部办’的字样。”邓子恢参与领导农村工作的权力尽失,中央农村工作部也名存实亡。

  10月4日,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召开,邓子恢在会上被定性为“右倾机会主义”,他的“反急躁”、“反冒进”等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遭到群起而攻之。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宣称合作社“日趋巩固和增产”,“农民积极入社”,“宣告了右倾机会主义的破产”。毛泽东在与邓子恢的“思想斗争”中大获全胜。

  邓子恢的努力失败了。这失败不仅是他个人的,也是当时中国四亿农民的,更是整个国家的。随着他的失败,到1955年底全国农村就基本上实行了“合作化”,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算是“胜利”地完成了。毛泽东认为自己又创造了一个“人间奇迹”,信心满满,1956年又开始在经济建设领域进行“又多、又快”的“冒进”,到1958年更是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狂潮,直将中国驱入了大灾难的境地。

  现在看来,邓子恢当年也是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当作中国农村发展方向的,在这方面他与毛泽东并没有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但邓与毛在思想观念上有一个最本质的不同,那就是他为人比较务实,在处理国家大事时比较谨慎稳重,尽力按实际情况来制定政策,而毛泽东则正相反,他比较“浪漫”,爱幻想,在决定有关亿万人切身利益的事务时也习惯于从自己的主观想象出发,且往往只能听“喜”不愿听“忧”。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曾把古语“实事求是”作新的诠释道:“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从现实事物本身引出固有的而不是主观臆造的规律性,作为人们行动的向导。毛当年把它做为“党的作风”大肆宣传提倡。现在看来,这个“理论”并不严密,但基本上还是有道理的,只可惜毛本人之所为常常并不符合其所说,而在“合作化”问题上,邓子恢倒还真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历史告诉我们,那种“一大二公”式的“集体化”并不符合中国的农村现实,在这方面邓子恢也未免斯大林式的意识形态之限,但从他对“合作化”谨慎从事的态度上,从他与毛泽东为100万还是130万的数字争论不休上,可以看出其人具有按实践情况修正观念的精神,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缩减对“集体化”的迷信程度乃至抛弃“集体化”也是顺理成章的。

  1955年以后,邓子恢仍然顶着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头衔,但这位中共党内颇有思想的老资格农村问题专家已被排除在决策圈之外,实际上是赋闲在家。直到大灾难中的1961年,他才又被允许带工作组到农村去做“调查研究”。1961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农村工作问题,邓子恢也参加了。在会上,毛泽东又疾言厉色地批评党内许多领导人,不过这次是批评他们的“左倾”:不搞调查研究,闭着眼睛瞎说!讲到这里,毛泽东突然大声赞扬道:“我这里要提一提邓子恢同志,他长期深入农村搞调查研究,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邓子恢同志脾气犟得很,过去我为了说服他,跟他谈了好多次。现在我和他的争论已经结束了,跟他统一了。农村工作后头犯的错误是谭震林同志他们有份,他没有份。”接着毛还以责备的口气对大家说:“你们看不起邓子恢同志那是不行的!”又大声地自问自答:“农村工作找谁啊?还是要找邓老!他有很多意见是正确的。”虽然毛泽东这些话里没有一句“自我批评”,仍然一如既往地把“错误”推到其他人身上,但从他对邓子恢的“公开表扬”可以看出,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自己的祸闯大发了。总之,邓子恢一时间被毛泽东树为英雄,似乎又要被重用了,两个老战友似乎真的“统一了”。

  然而,邓、毛两人的分歧是思想意识上的,实际上无法真正“统一”。果然,到1962年大灾难有所缓解,毛泽东渡过了难关,他又开始念“社会主义”的经,而邓子恢通过对农村实际情况的调查,积极支持实行“包产到户”和“责任田”的政策,这又使毛泽东皱起了眉头。1962年7月17日,邓子恢在向毛泽东汇报时谈了许多他亲自调查到的有关“责任田”的情况,最后总结说:“责任田”“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的需要,有强大生命力,广大农民不愿改变”。一个半小时的汇报中毛泽东只是静静地听,几乎一言不发,事后却对人说:“邓子恢向我保荐责任田,我跟他谈了一个半钟头的话,我就受了一个半钟头的训。不是什么谈话,是受训!”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毛泽东岂是能让人“训”服的?在8月6日的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就祭出他惯用的法宝,把“责任田”和“包产到户”的问题提升到“是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高度上。邓子恢在会上又成了被批判的对象。8月12日,毛泽东在一个文件的批示中说:“邓子恢同志动摇了,对形势的看法几乎是一片黑暗,对包产到户大力提倡。这与他在1955年夏季会议以前一贯不愿搞合作社,对于搞起了的合作社下令解散了几十万个,毫无痛惜之心,而在这以前则竭力提倡四大自由,所谓‘好行小惠,言不及义’,是相联系的。”“他没有联系1950年至1955年他自己显然还是站在一个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的立场上,因而犯了反对建立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错误。”由此可见,“老帐”一直存在毛泽东的心中,一年前的“表扬”只是个策略罢了。

  1962年10月5日,中央农村工作部被正式宣布撤销,理由是“中央农村工作部十年来没有干一件好事”。两年之后的1965年1月,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邓子恢更被免去国务院副总理职务。显然,在毛泽东心目中邓子恢已成为无可救药的“小脚女人”,对他的“革命事业”毫无用处了。

  在“文革”中,邓子恢被当作“党内老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批判”,种种磨难自不待言,连高干享受的生活物资“特别供应”和看病的“特别权利”也被取消了。他于1972年12月8日跌倒后辞世而去。

  1981年3月9日,中共中央正式发文为邓子恢“平反”,“恢复名誉”。曾经是耻辱的“小脚女人”称号成为邓子恢的光荣,而耻辱则被历史公正地还给了“小脚女人”称号的发明者。邓子恢1962年积极倡导的“包产到户”和“责任田”也成为当今中国农村的现实体制。

  邓子恢和毛泽东有关农村工作的“文章”谁“作”得更好?历史做出了回答。

(责任编辑:曾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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